日期:[2023年03月10日] -- 智慧生活报 -- 版次:[A7]
《住宅物业服务标准》公示

小区物业咋服务?你赶紧提个意见

  本报讯 (记者 梁耀华) 违法搭建无人管、消防通道被占用……日常生活中,人们经常因为小区的物业问题得不到有效解决而烦恼。为打通“堵点”,山西省房地产业协会等单位修订完成了《住宅物业服务标准》(以下简称《标准》),目前正在公示,面向社会征求意见。《标准》将住宅物业管理等级由低到高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五级,还把住宅物业服务管理分为客户服务、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秩序维护、环境卫生、绿化养护等六大方面。
  针对客户服务,《标准》要求,周一至周日,每日提供不少于8小时的业务接待服务;全天24小时受理居民报修,全年每日提供维修服务;急修项目应在2小时内到场处置。市区内设置接待办公地点的,应在30分钟内到达现场;一般修理项目应在3天内修复。
  对于共用部位,《标准》明确,根据房屋实际使用年限,定期检查房屋共用部位的使用状况。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属于小修范围的,物业服务人员及时修复;属于大、中修范围的,在保修期内的,物业服务人员及时编制维修计划报建设单位,按《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进行维修;超过保修期的,报请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或物业管理委员会批准,按照相关规定申报使用维修资金,组织维修或者更新改造。
  对违反规划私搭乱建、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行为,物业服务人员应及时劝阻,并报告业主委员会或物业管理委员会和有关部门;在共用设施设备管理方面,《标准》提到,电梯应设置梯控系统、电动自行车梯阻系统;电梯发生困人事件,服务人员应及时到达现场,安抚被困人员,并实施救援;楼宇门禁系统住户室内分机故障,3小时内维修完好。
  为了维护秩序,《标准》规定,封闭管理的住宅小区,应当做好外来车辆进出的登记工作,阻止商贩及外来人员随意进出住宅小区,并对大件物品进出小区进行记录;保持消防通道畅通;电动自行车应集中存放,禁止进楼入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