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顺法院
以物抵债 执结建设工程施工纠纷案
该案系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书履行义务,平顺法院执行局查封了被执行人某有限公司所有的机器设备、部分产品及零部件,并进行了评估拍卖,因无人竞买而流拍。后经执行干警多次沟通协调,申请执行人同意以物抵债。平顺法院作出以物抵债裁定后,对申请执行人进行以物抵债财产的现场交付。
为保证执行工作顺利进行,执行法官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分析研判,制定执行方案,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代表见证。
执行过程中,指挥组、警戒组、清点组等合理分工、密切配合,按照执行方案各自就位——清点、过磅、装车、交付一气呵成。历经十个多小时,执行局、法警队干警完成了对所有物品的变卖及交付,整个过程规范、有序、高效,公开透明,司法行为文明规范,行动圆满结束。 平顺法院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