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3年02月27日] -- 智慧生活报 -- 版次:[A6]
回收、返利、代拍卖……

老年人要防这些“收藏品”套路

  以邮票、字画等藏品为诱饵,专门针对老年人实施连环诈骗,导致太原40多名老年人上当受骗……日前,太原市迎泽区检察院向社会发布信息,5名被告人均构成诈骗罪,一审判决有期徒刑十二年七个月至二年不等,各并处罚金20万元至1万元不等,后被告人刘某某等提出上诉,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对刘某某等4人维持原判,对被告人董某某从轻处罚。
  2017年5月,刘某某注册成立太原某艺术公司,系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弓某某担任总经理,岳某某担任财务主管,董某某担任销售主管。
  2017年7月至2019年5月,刘某某等人采取雇用业务员拨打电话、发传单等方式,以赠送小礼品等为由,引诱中老年被害人前往该公司咨询了解邮票、钱币、字画等藏品。
  刘某某低价购入藏品,与董某某、弓某某一起定价,董某某、弓某某等人通过夸大藏品的收藏价值、承诺藏品返利、藏品增值后高价回收并可以上拍卖会,诱骗被害人高价购买藏品,共计骗取27名被害人89万余元。
  2018年6月,该公司在未取得拍卖经营资质的情况下,组织召开虚假拍卖会,指使业务员通过拨打电话等方式,引诱中老年被害人携带藏品前往该公司评估、上拍卖会,被告人肆意对藏品估价、伪造拍卖现场、编造合同资料、雇用人员假扮竞拍人营造拍卖假象。
  2018年11月至2019年5月,共举行5场虚假拍卖会,骗取19名被害人“拍卖受理费”44万余元。
  此外,弓某某还多次私自向被害人谎称“买主私下成交”,以交纳“交易税金”为由,骗取7名被害人20万余元。
  2021年3月,太原市迎泽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对被告人刘某某等5人提起公诉。
  法院审理认为,5名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其行为侵犯了公民的财产权,均构成诈骗罪。
  经综合考虑被告人作案手段、作案次数、损害后果、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认罪态度等方面,一审判决5名被告人有期徒刑十二年七个月至二年不等,各并处罚金20万元至1万元不等,后被告人刘某某等提出上诉。
  近日,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对被告人刘某某等4人维持原判,对在二审期间退赔被害人损失40万余元并自愿认罪认罚的被告人董某某从轻处罚。
风险提示
  字画、钱币确有一定的文化艺术价值,因个人爱好原因可以适当购买。但如果出于投资目的,还需通过丰富、专业的知识储备去辨别真伪、判断投资前景,对于卖方给予的保值、增值承诺,老年人应提高警惕。
  生活中,犯罪嫌疑人往往从小事打破老年人防线,如赠送小礼品、嘘寒问暖打亲情牌等,子女要多与老年人交流、沟通,了解他们最近的生活状况,不要给骗子打亲情牌的机会,让老年人精神世界充实起来。如若发现老年人被骗,子女应耐心劝导,及时止损,并立即报警。
杨茹洁(山西春山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