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房占道阻交通 通力协作化纠纷
案件中原告为南陈镇某村村民委员会,被告为该村村民冀某。被告冀某在村西一处房屋居住,在村中主巷道上另有一座土坯旧房,阻塞了交通,严重影响了群众出入通行及新农村建设。今年,该村又争取到乡村振兴扶贫项目,为该村硬化三条巷道,被告旧房正位于其中一条巷道上。村干部多次与其协商拆除均无果,后又经网格员调解多次,被告以各种理由拒绝见面。
长子法院受理该案后,决定运用多元解纷机制,与该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联合调解,争取稳妥化解该纠纷,随后法院调解员与人民调解委员会网格员去往该村进行调解。调解时,调解员和网格员充分听取双方意见,根据案件性质、矛盾根源进行释法明理,使双方当事人充分了解相关法律规定。经过反复多次耐心的说理,被告态度明显缓和,表示同意拆除旧的房屋,该村村委会在不影响村容村貌和整体新农村规划的情况下,同意补偿被告宅基地,双方达成一致,现在拆除工作已经全面展开,道路已修通硬化。至此,通过联调机制,该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长子法院与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联动联调,充分发挥了人民法院专业知识上的优势和人民调解委员会网格员贴近群众的优势,引导当事人围绕纠纷争议点进行沟通,使得调解工作更具多元调和性和专业指导性,更容易促进调解结果的达成,将纠纷解决在诉前阶段。
协调联动,高效聚合,长子法院采取多样、便捷、适宜的方式,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今后也将继续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联合基层调解力量,主动融入社会治理,努力化解纠纷矛盾,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应有的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