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3年01月04日] -- 智慧生活报 -- 版次:[A11]
沁源法院

优化营商环境 保障企业合法权益

  本报讯 (通讯员 王彦)近日,沁源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合同纠纷案件,不仅维护了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还有效化解了双方矛盾,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2009 年原告积极响应某县政府号召,投标参与某县环城绿化工程,原告中标后,于2009年3月与被告某镇政府签订了环城采摘园绿化工程合同书。原、被告签署合同后,原告垫资组织工人施工,整个工期内原告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施工义务、管护义务,且施工的工程早已竣工验收合格。但被告却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付款义务。现仍剩余141432.74 元工程款未予支付。故原告诉至法院以维护其合法权益。
  沁源法院受理案件后,认为本案矛盾并非无法调解,经承办法官多次积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被告自愿于2022 年12 月30 日前支付原告剩余工程款141432.74元,作为一次性了结。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为贯彻落实中央、省、长治市、沁源县委和上级法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沁源法院充分发挥司法审判职能作用,组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专班,聚焦需求、精准发力、精准服务,探索创新机制,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为企业的健康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努力营造稳定、公平的法治化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