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中院
十措施助力加快复工复产和服务业复苏
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司法服务保障的自觉性和实效性。
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切实增强司法服务保障的主动性、针对性和精准性。坚持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严格落实法律法规,依法稳妥审理各类复工复产、复商复市案件,保障全市复工复产和服务业复苏在法治化轨道上运行。
开设专项诉讼服务通道,高效化解涉企业复工复产纠纷。进一步落实和创新服务中小微企业发展的制度机制,不断提升司法服务保障水平。对涉复工复产和服务业复苏的案件,开辟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绿色通道”,对涉复工复产案件中符合条件的困难企业、个体工商户等,最大限度降低诉讼成本。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对返岗复工农民工、其他困难职工因疫情防控引发的劳动合同、劳动报酬等纠纷,联合相关部门及时提供法律援助和救助服务。
依法严惩影响复工复产复商复市犯罪行为,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依法严厉打击发生在交通运输、商贸流通、住宿餐饮、文化旅游等服务行业的非法经营、欺行霸市、寻衅滋事、强迫交易、暴力讨债等影响企业复工复产和服务业复苏的违法犯罪行为,维护市场交易安全。
妥善审理涉企民商事纠纷,维护公平市场秩序。准确把握意思自治、诚实信用、利益衡平原则,充分考虑疫情对企业复工、人员返岗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准确理解和适用不可抗力、情势变更、及时通知和防止损失扩大义务等法律规定,鼓励引导当事人通过变更履行方式、调整履行期限等形式妥善解决纠纷,保障企业生存发展。
优化涉企劳动纠纷调处,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坚持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和维护企业生存发展并重原则,妥善审理因疫情防控及企业停工停产等引发的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等各类劳动争议案件,确保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企业发展稳定有序。加强与人社部门、劳动仲裁机构、工会等单位联动协作,支持企业采取缩短工时、轮岗轮休、调整薪酬等方式与劳动者共渡难关,积极复工复产。
发挥行政审判职能,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妥善审理涉疫行政案件。依法审理行政机关对复工复产企业作出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征用、行政强制措施等引起的行政争议案件,依法监督和规范行政行为,切实维护市场生产经营秩序。
坚持善意文明执行,促进企业恢复正常经营。综合运用强制执行措施,强化执行工作力度,及时兑现胜诉企业权益。坚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依法精准适用诉讼保全、失信惩戒和限制消费措施,审慎冻结企业基本账户,严禁超标的、超范围查封,健全信用修复机制,尽可能减少强制执行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负面影响。
深化多元解纷,推动复工复产纠纷诉源治理。密切关注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住宿餐饮、批发零售、交通运输等行业,充分运用一站式多元解纷平台,开展先行调解和委派、委托调解,积极引导当事人通过非诉途径解决纠纷。健全法院与工商联、人社、金融监管等职能单位沟通衔接机制,推动符合条件的企业享受房租、税收、用工、社保、贷款等政策支持,积极引导当事人按法律、政策达成和解。
大力推进“线上+线下”诉讼服务方式,方便人民群众行使诉讼权利。广泛开展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多元调解,确保诉讼服务不断档、企业权益保障不减损,以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元化的司法需求。依托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小程序和诉讼服务网、人民法院调解平台等,推广网上立案、跨域立案、在线庭审、网上调解、网上诉讼事项申请和办理等在线诉讼新模式。
强化宣传引导,提升服务保障企业复工复产的社会效果。
加强法治宣传引导,针对企业复工复产可能遇到的债务偿还、企业融资、劳动用工等相关法律问题和风险,以及审判执行工作中发现的企业管理漏洞,以案释法,量身定制普法“菜单”,通过“线上+线下”同步开展法律宣讲,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建立涉企业复工复产典型案例发布和司法公开机制,为市场明规则、稳预期,加快复工复产和服务业复苏,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