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2年11月15日] -- 智慧生活报 -- 版次:[A7]
稷山法院

妥善化解合同纠纷保障企业稳固发展

  本报讯 (通讯员 张雪芬) 近日,稷山法院翟店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企业间合同纠纷案件。该案的化解,不仅有效缓解了企业的资金压力,也缓和了企业间的矛盾纠纷,让原被告企业能够安心生产,实现了共赢。
  原告系山东某机械制造公司,被告系稷山县某纸箱生产加工公司。被告于2020年5月份向原告支付3万元定金欲订购机器设备两台,随后原告按照约定向被告送达设备,但是被告迟迟不支付尾款,多次催要无果,原告将被告诉至稷山法院,请求被告支付货款。
  承办法官分别与原被告双方取得联系,了解案件具体情况后,发现双方的矛盾症结在于其中一台机器设备存在质量问题,导致生产的纸箱产品不合规格,使被告遭受了经济损失,遂拒绝支付货款。
  因原告无法来到法院参与调解,于是承办法官采用电话、微信等方式与原告进行沟通交流,同时对被告进行释法明理,最终被告同意将存在质量问题的机器设备退回,双方就剩余的差价进行了核算,达成调解协议。至此,一起企业间合同纠纷案件落下帷幕,双方企业的损失均达到了最小化。
  近年来,稷山法院始终坚持当好县域内优化营商环境的“护航人”,不断延伸司法审判职能,妥善解决矛盾纠纷,为企业正常经营提供高效的司法服务,多举措助力企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