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破产审判机制 营造法治营商环境
太原中院发布破产审判白皮书
据了解,2019年至2022年,太原市法院共审查破产清算申请案件92件 (太原中院59件、基层法院33件),审结85件(太原中院56件、基层法院29件)。其中,裁定30件不予受理,充分发挥破产申请审查制度的识别功能,防止不符合破产受理条件的企业通过破产清算程序逃避债务;符合受理条件的破产清算和重整案件41件(太原中院24件、基层法院17件),审结6件 (太原中院2件、基层法院4件),同时还审结旧存破产清算和重整案件17件。
此次新闻发布会,还发布了娄烦县鲁地矿业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山西晋煤铁路物流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山西三针脑血管病医院破产重整案、中国第十三冶金建设公司太原冶建企业公司破产清算案、山西世纪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强制清算案等五大具有典型意义破产案例。
太原中院副院长魏佩芬指出,通过发布典型案例,表明人民法院坚持市场化、法治化的破产审判价值导向,通过破产重整,帮助困境企业涅槃重生;通过破产案件快速审理和简易审理机制,引导僵尸企业有序退出市场;通过‘执转破’程序,助力解决执行难,最大化保护债权人利益。在今后的破产审判中,太原法院将加强破产审判的专业化、市场化、法治化、信息化建设,运用破产重整、和解制度的市场救治功能,帮助陷入困境但有挽救希望的企业渡过难关,完成重整再生;对符合破产清算条件且没有再生价值的企业,有序推动退出市场,促进生产要素的重新配置,实现优胜劣汰,为太原市贯彻落实市场主体培育年、持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服务市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高质量的司法服务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