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2年09月06日] -- 智慧生活报 -- 版次:[A10]

小伙转卖他人手机号码和验证码犯法吗?

  王军怎么也不会想到,自己只是占了点小便宜,怎么就构成了犯罪?

生意“惨淡”
  70后的王军高中毕业后就回老家务农了,渐渐地,面朝黄土背朝天的生活让他感到厌烦,他觉得又累又不挣钱。
  于是在自己32岁那年,他在家乡的小镇上开了一家通信业务代办点,凭着为人踏实又肯吃苦,王军很快闯出了名声。加上小镇是个熟人社会,王军的生意做得风生水起。
  一晃18年过去了,不出意外的话,马上就有意外了。
  随着越来越多的乡镇人口流入城市,曾经热闹的小镇变得冷冷清清,王军的客流量也越来越少,生意开始举步维艰。
  2020年底,突如其来的新冠疫情打乱了生活节奏,让本就惨淡的生意雪上加霜。“有什么方法可以多挣点钱呢?”已过知天命之年的王军陷入了深深的惆怅。
天人“指路”
  一天,王军被人拉进一个名为“掌上接码”的微信群中,群里的一条消息让他眼前一亮:高薪兼职,简单易操作!
  带着好奇王军点开了发消息人的头像,申请加“用心服务好每一天”为好友。
  如网名描述的那样,这位好友对王军非常热情且耐心,他告诉王军,这份兼职很简单,就是用自己的手机号注册一些APP,只要注册成功,就能得到5元至30元不等的佣金。
  还有这样的好事?王军心动了。
  王军先是按照对方的提示注册了一个APP,不一会儿,“用心服务好每一天”就给王军发来了8元的红包。
  王军心里打起了小算盘。
初尝“禁果”
  一天,张阿姨拿着手机找到王军,说自己的手机突然没铃声了,孙子打电话都没有听到。
  王军像往常一样拿起张阿姨的手机帮她调试,不一会儿,张阿姨的手机铃声就恢复了。
  而这时,一条验证码也发送到了张阿姨的手机上,王军偷偷地将这条验证码发到了“掌上接码”群里。
  此时的王军心中闪过一丝愧疚,利用张阿姨对自己的信任,这样做真的好吗?
  然而,这份愧疚并没有持续多久,他安慰自己:“只是注册个APP,又没有对张阿姨造成什么经济损失,而且这5块、8块的,又不是什么大钱!”
  后来,王军内心里的愧疚感逐渐消失,操作起来也愈发熟练。
  为了赚更多的钱,王军加入了更多的“接码群”。
  每当有人来店里购买、维修手机、办理手机卡等业务,他都会找准时机,在对方不知情的情况下,私自将他们的手机号码和验证码发送到“接码”群中。
  就这样,很多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注册成为多个APP的用户。
  王军以为,只要自己足够谨慎,就定会万无一失。
迷途“知返”
  直到2021年8月的一天,王军像往常一样在店里等待着客户,没想到,客户没上门,却等来了警察。
  王军慌了,他没想到,自己如此小心翼翼,还是招来了警察。
  讯问室里,王军将自己贩卖手机号和验证码的罪行全盘托出,自责、悔恨、悲伤涌上心头。
  最后,王军因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被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8万元,同时需按照获利金额赔偿损失并在当地新闻媒体上对其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公开赔礼道歉。
  利用周边乡亲对自己的信任谋取非法利益,最终,王军既失了信誉又寒了人心。
  在媒体上公开道歉时,王军羞愧难当,无地自容。
  后来,每每碰到张阿姨,王军和他的妻子都会远远地绕着走。
法条链接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是指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行为,或者是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行为。本罪的保护法益是公民的个人信息安全。公民个人信息关系到每个人日常生活的开展、正常生活状态的维持,不仅关涉个人名誉,同时影响个人的社会评价。公民个人信息的破坏或侵害,既可能给公民带来物质上的损失,也可能造成精神上的伤害,并影响公民在社会经济生活、社会政治生活中各项权利的实现。
  《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单位犯前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提醒:在经济拮据的情况下,很多人会为了一时的利益铤而走险,但这并不是犯罪的借口,更不能成为脱罪的免死金牌。愿王军的故事给那些正在试图通过不正当手段谋取利益的人以警醒,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莫因一时的贪念走上犯罪道路。 晋城中院 王琪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