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2年08月17日] -- 智慧生活报 -- 版次:[A1]
鼓励生三孩,教育、社保、住房等支持措施来了

住房政策向多子女家庭倾斜

  近日,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7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的指导意见》,要求加快建立积极生育支持政策体系,为推动实现适度生育水平、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指导意见的出台正值《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实施一周年。一年来,各地区各部门完善领导机制、出台配套支持措施,推进优化生育政策任务落实,相关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为了让政策福利进一步惠及民众,指导意见将婚嫁、生育、养育、教育一体考虑,从提高优生优育服务水平,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完善生育休假和待遇保障机制,强化住房、税收等支持措施,加强优质教育资源供给,构建生育友好的就业环境,加强宣传引导和服务管理等七个方面,完善和落实财政、税收、保险、教育、住房、就业等积极生育支持措施,提出多项具体政策。

指导意见主要内容
  ●提高儿童健康服务质量,实施健康儿童行动提升计划,提高家庭婴幼儿照护能力。
  ●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支持有条件的用人单位为职工提供福利性托育服务,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招收2—3岁幼儿。
  ●优化生育休假制度,完善生育保险等相关社会保险制度,逐步将适宜的分娩镇痛和辅助生殖技术项目按程序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 强化住房、税收、金融等支持措施,住房政策向多子女家庭倾斜。
  ●“十四五”期间,将实施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着力补齐农村地区和城市新增人口集中地区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短板。
  ●构建生育友好的就业环境,鼓励实行灵活的工作方式,帮助职工解决育儿困难。
制图 张丽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