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宁法院
司法服务加速度 营商环境更优化
被告某焦煤有限公司为生产经营所需,与原告某商贸有限公司签订了一系列《工业品买卖合同》及《工矿购销合同》,合同签订后,原告按约交付了货物,但被告却未能按约支付货款。经结算,被告累计拖欠原告货款1542万余元,多次催要无果后,原告遂将被告诉至乡宁法院。
乡宁法院接收案件相关材料后,发现该案属营商环境类案件,立即启动诉讼立案绿色通道,当日受理。立案受理后,第一时间将案件转至诉调对接中心,调解员在详细审查案件相关证据材料的基础上,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在调解现场,被告当场承认拖欠原告货款的事实并表示愿意偿还,但由于疫情影响,公司资金紧张,一次性偿还上千万元确属困难,愿意分期履行;而原告则表示货款已拖欠数年,公司急需回笼资金,要求尽快偿还。调解员采用诉讼指导、释法明理、双向沟通等方式促进当事人达成了合意,缩短了诉讼流程,节省了诉讼时间。调解协议的达成,既充分考虑到了被告的经济状况,也充分维护了原告的合法权益,矛盾纠纷得到妥善化解。“没想到能这么快解决,企业打官司看重的就是诉讼成本与效率,调解处理既免去了后续诉累,也缓解了当前企业经营困境。”原告高兴地说。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就本案而言,通过诉前调解成功化解纠纷,在保障涉诉企业合法诉求的同时,极大降低了企业维权成本,充分彰显了人民法院护航企业健康发展的责任和担当,也回应了创优法治化营商环境对高质量司法的要求,提高了市场主体的司法获得感,也为高效快速办理其他涉企案件提供了有益经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