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2年06月15日] -- 智慧生活报 -- 版次:[A6]

劳动仲裁为高素质人才化解劳动争议

  “郭院长,您好!这是我给您写的一封感谢信,谢谢您帮我解决烦心事。”近日,高学历青年小高走进太原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副院长郭燕的办公室,送来了一封感谢信。
  事情发生在5月的一天上午。郭燕和往常一样提前来到办公室,准备开始一天的紧张工作。
  就在这时,一位青年走进了办公室:“您好?我要仲裁,解除与单位的劳动关系。”“您好,请坐,详细说下具体情况。”郭燕招呼对方坐下的同时,拿出了自己的笔记本,认真记录对方说的每一个细节。
  青年姓高,是一位运城籍博士毕业生,2019年通过人才引进到太原某单位,现在因为父母年迈,想回运城工作,但是单位以签订的五年劳动合同为依据,不允许辞职。
  郭燕立刻联系该单位负责人,了解得知,小高工作认真、业务精湛,系单位的中坚力量,如果突然辞职会对单位的工作开展造成一定影响。
  郭燕站在公平的角度,肯定了合同的法律效力,之后引导该企业负责人换位思考,成全小高照顾父母的孝心,建议该企业着手招聘新人,待新人完全胜任工作后再准许小高辞职。
  一场剑拔弩张的劳动争议,被郭燕轻松化解,最终,小高和企业握手言和。郭燕说:“仲裁工作就是以调解为主、裁决为辅,用实际行动当好企业和劳动者的‘和事佬’,促进劳动关系的协调发展。”
  2022年1月至5月太原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受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147件,结案82件,其中调解结案60件。太原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在不断完善调解仲裁工作制度的同时,创新工作方式方法,严格把好政策关,对符合劳动争议受理范围的案件,绝不推诿扯皮。在查明事实、分辨是非的基础上,加大调解力度,努力促成双方和解,尽可能将矛盾化解在裁决前,使争议在平等的基础上得到解决,用实际行动当好企业和劳动者的“和事佬”,促进劳动关系的协调发展。 记者 乔静涛 通讯员 赵圣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