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府区法院
法官执结借款案 当事人送来锦旗
张某荣申请执行张某文借款纠纷一案,法院受理后,向被执行人依法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财产申报表,但被执行人未履行义务。执行法官通过全国法院网络执行查控系统进行查询,发现被执行人名下仅有极少的银行存款。
为彻底执行此案,执行法官多次前往被执行人住所地进行实地调查。但经多方寻找被执行人均未果,执行法官并没有因此放弃,而是坚持到被执行人家中寻找被执行人。在确定被执行人不在家的情况下,执行法官决定先做被执行人家属的工作,向他们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详细释明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法律后果。最终,被执行人家属提供了被执行人的联系方式并配合执行法官通过电话联系到被执行人。
接通电话后,执行法官耐心细致地和被执行人进行沟通,不断释法明理、分析利弊,经过两小时沟通,最终成功说服被执行人来到忻府区法院,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按协议全部履行完毕。申请执行人收到案款后,当场向法官表示感谢并赠送锦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