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2年05月17日] -- 智慧生活报 -- 版次:[A7]
武乡法院

动物伤人惹官司 十三天温情化解

  本报讯 (通讯员 景丹婷) 日前,一起因动物伤人引起的纠纷,双方当事人从诉至武乡法院到握手言和仅用了13天,不仅切实减少了当事人的诉累,也真正做到了案结事了人和。
  2021年5月21日,张某在武乡县分水岭乡的黄豪岩山上寻找自家的牛时,被程某散养在山里的牛扑倒,致使张某双侧多发肋骨骨折,住院治疗26天。因双方就赔偿事宜协商无果,张某遂向武乡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程某赔偿医疗费、营养费、护理费及待伤残等级确定后的残疾赔偿金等多项损失。
  经过认真查阅案卷,承办法官对原、被告双方关系、纠纷的形成、原告的伤情有了深入的了解。承办法官认为,原、被告双方系乡邻,平时也有一定的接触,且本次纠纷的发生并非人为因素,双方矛盾较小,存在一定的调解可能,用调解方式妥善化解纠纷将更有助于邻里之间和睦相处。
  调解初期,双方围绕赔偿数额争执不下。承办法官采用背靠背的调解方式,一方面向原告张某详细解释了关于人身损害赔偿中医疗费、护理费等相关损失计算范围、标准及依据的规定,并向原告说明其伤情可能构成的伤残等级、诉讼风险等利害因素,引导原告客观、冷静分析现状,理智解决问题;另一方面就原告伤情及类似案例向被告程某进一步释法明理,分析可能出现的情况及诉累等。经过承办法官反复疏导,最终被告同意一次性支付原告赔偿款9万元,并承诺于4月底前将赔偿数额一次性支付给原告,原告同意被告的调解意见并撤回了对原告的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