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2年05月12日] -- 智慧生活报 -- 版次:[A15]

房屋倒塌事故救援中为什么不使用大型机械?

  4月29日,湖南长沙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发生后,长沙市消防救援支队立即调派1个重型地质灾害专业队、16个消防救援站、53辆消防车、404名救援队员、4条搜救犬开展救援工作。此后,湖南省消防救援总队全勤指挥部、通信保障分队以及株洲、衡阳2支地质灾害救援专业队共计64人进行了紧急增援。最终,经过紧急救援,事故现场被困、失联人员已全部找到,其中获救10人,遇难53人。
  在互联网上,网友们时刻关注救援现场的同时,也提出了一些思考和看法。比如,“为什么不能直接用大型设备从上面搬开?”“为什么不能拆了两边的房子救援?”“为什么大部分时候看上去画面中救援人员只有几个?”
  就此,记者在山西消防救援总队进行了采访。据介绍,在救援中,首先要遵循黄金救援72小时的原则,即在此期间,一般不使用大型机械设备。即使是72小时之后,如果经探测仍有幸存者未救出来,也绝对不能使用大型机械设备。这样做的目的,都是为了避免造成二次伤害。
  究其原因在于:在救援中,使用大型机械设备极易对已经倒塌的部分产生扰动,会使得倒塌部分的结构发生变化,进而对狭小空间内的被困人员造成更大伤害,甚至也会对正在实施营救的人员造成威胁。
  具体到此次事故,坍塌的自建房已经形成了相对稳定的结构,但各类构件交错一起,受力状态不明。消防救援人员在施救过程中,使用小型器械一边破拆一边加固,是能够保证在救援的同时不影响现有结构。如果使用大型器械,极易破坏已有的稳定,产生不可控的、新的威胁。
记者 张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