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乡法院
十年纠纷起波澜 能动司法解难题
2011年原告为被告承建房屋,完工后,被告陆续支付原告部分建房款,剩余1万余元未付,因被告不会写字,遂请同村张某代其为原告书写欠条一张。之后,原告多次催要欠款无果,遂将被告诉至法院。
庭审中,被告对欠条及欠款的事实均予以否认,并称原告的诉讼请求已过诉讼时效。代被告书写欠条的证人因年老体弱无法到庭参加诉讼,被告亦不同意调解,如果仅依据证据规则判案,难以确保案件的实体公正,当事人的矛盾也无法得到解决。于是承办法官转变工作思路,变被动为主动,改变传统办案模式,主动下沉、依法履职、调取证据、查清事实。
经过一波三折,办案干警终于在丰州镇张家沟村找到了关键证人,经证实,其确实代被告书写过欠条。
二次开庭前,承办法官再次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面对证人证言,被告终于承认了让他人代写过欠条的事实,但又辩称欠款已经付清,且不能出具相关证据证明。于是承办法官从证据规则入手,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多角度耐心为被告释法说理,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顺利调解结案,并在四天后成功履行。
案件标的虽小,但群众利益无小事,小小的案件同样彰显着公平正义。武乡法院始终坚持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相统一,形式公正与实质公正相统一,杜绝机械办案,坚持能动司法,用“绣花功夫”缝“贴心棉袄”,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