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2年05月09日] -- 智慧生活报 -- 版次:[A8]
“十四五”时期

我省拟筹集5.5万套(间)保障性租赁住房

  本报讯(记者 梁耀华)“十四五”时期,全省计划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5.5万套(间),尽最大努力帮助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缓解住房困难。这是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 《意见》)中明确提出的目标。《意见》明确,太原市、大同市作为人口净流入的大城市,要重点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其他城市可根据自身需求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
  按照《意见》,保障性租赁住房主要面向符合条件的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供应,帮助其解决阶段性住房困难,原则上不设收入门槛。
  据悉,保障性租赁住房分为住宅型和宿舍型两类,其中住宅型保障性租赁住房以建筑面积不超过70平方米的户型为主,结合城市人才引进和三孩生育政策实施,可建设少量建筑面积较大的户型,建筑面积一般不超过100平方米;宿舍型保障性租赁住房以建筑面积20至45平方米的户型为主,利用已建成房屋改建的,可以适当放宽面积标准。
  对于租金,《意见》明确应建立科学合理的保障性租赁住房租金定价机制,按照“租户收入可负担、租赁经营可持续”的原则,低于同地段同品质市场租赁住房租金。
  《意见》提到,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标准应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集中式租赁住房建设适用标准的通知》(建办标【2021】19号)等规范要求,水、电、气、暖、路、通信、消防等市政公用设施要配套齐全,并完成简约、环保的基本装修,具备基本入住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