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2年03月29日] -- 智慧生活报 -- 版次:[A12]
万荣法院

甘做“生态卫士”守好汾河入黄口

  3月22日,是第三十届“世界水日”,第三十五届“中国水周”第一天。“珍惜地下水 珍视隐藏的资源”“推进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复苏河湖生态环境”人民法院一直在路上。
  在汾河入黄口,我省首个环境资源法庭——万荣法院环境资源法庭,成立已整整一周年。这一年,以司法守护绿水青山,他们这样做……

依法打击 惩治环资犯罪
  3月22日,万荣法院环资法庭依法审理被告人翟某、董某涉嫌非法采矿罪一案。
  2019年8月至2020年8月,被告人董某将自己铲车出租用于非法采沙,从中获利3.75万元。2021年12月13日,董某主动投案,退缴了3.75万元。
  2020年7月至11月,被告人翟某在一非法经营的沙场内,以每方15-18元的价格购买非法所采的沙,过筛后以每方30元左右的价格出售,从中获利70164元。2021年9月28日,翟某被临汾市乡宁县公安局抓获后,主动退缴了7万元。该案将择日宣判。

“三长”巡河 守护一泓清水
  万荣法院联合万荣检察院、黄河河务局,开展“三长”巡河护河活动,以实际行动守护母亲河。
  在巡河护河活动中,实地察看了汾河河岸保洁是否到位,河面是否有漂浮物、废弃物、病死动物;河水体有无异味,颜色是否正常;是否有入河排污口;是否存在排污口和“四乱”建筑,是否存在向河道内倾倒废土弃渣和危险废物等。法院、检察院、黄河河务局“三长”就汾河万荣段生态环境治理进行了交流探讨。
  万荣法院环资法庭法官、干警对沿途村民进行了普法宣传。
  一年来,万荣法院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始终把黄河·汾河流域生态资源修复治理作为环资审判的重中之重,强化司法保护与行政执法协作,建立和检察院、黄河河务局等10余家单位联动机制,搭建起案件线索移交、司法执法衔接、案件研讨会商、联席机制运行等工作模式,形成“司法审判+检察监督+行政执法”的司法保护合力。
  万荣法院积极组建专业审判团队、专业人民陪审员陪审,一年来共审结涉环境资源刑事案件8件、民事案件48件,办理民事速裁案件110件,不断探索符合万荣实际的环境资源审判模式,打造环资法庭品牌,运用司法力量服务保障黄河·汾河生态环境,实现“一泓清水入黄河”。 据山西高院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