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2年03月29日] -- 智慧生活报 -- 版次:[A2]

个税有变!家里有宝宝的看过来

设立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

  近日,国务院印发通知,决定设立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自2022年1月1日起实施。
  根据通知,纳税人照护3岁以下婴幼儿子女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婴幼儿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涉及的保障措施和其他事项,参照《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记者从国家税务总局了解到,为了让纳税人尽快享受减税红利,税务部门已全面做好各项准备工作。3月29日起,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即可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填报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了,不方便自行填报的也可以将有关信息提交给任职单位代为填报。
  为获得更好的填报体验,建议纳税人选择自己合适的时间准确填报,无需在近几日赶着填报。
  需要提醒的是,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不能在当前进行的2021年度个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中申报。
  相关负责人介绍,当前正在进行的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汇总的是纳税人2021年的收入和扣除信息,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政策自2022年起实施,因此不能将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填报到当前进行的2021年度个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中。 据人民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