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1年11月23日] -- 生活晨报 -- 版次:[A10]

屏前是弟屏后是姐“姐夫”三年被骗走13万

  三年同住一室,90后小伙儿一人饰演“姐弟俩”,在虚拟世界和现实生活中将角色玩转得游刃有余,把同租室友当成了提款机,直到事情暴露。
■案件缘由
  2016年,大学刚毕业的小勇(男性,化名)来到省城太原找工作。他虚构“娟子”的女性身份在某网络平台求租房屋,并且与“二房东”阿峰取得了联络。当阿峰表明不与女性合租时,“娟子”则声称是为弟弟小勇求租。“娟子”三番两次和阿峰在网络平台上聊房子、砍价格,甚至谈人生,一来二去,两人加了微信,还成了“熟人”。
  在“娟子”的一再发嗲攻势下,阿峰同意了与小勇合租。2016年9月的一天,“娟子”假称工作忙不能陪同,小勇理所当然地独自来看房。小勇看房后表示满意,还当着阿峰的面,假意给“姐姐”打了电话表示“房子很不错,峰哥是个好人”,当天就拎包入住。
  与阿峰合租了一段时间后,小勇发现阿峰在太原承揽装修工程,正准备开个小公司,而且还是个纯情单身汉,小勇头脑里闪过了一个“邪念”——让“姐姐娟子”出马。
  为了让阿峰“多多关照弟弟”,“娟子”经常微信联系阿峰。
  2016年国庆期间,“娟子”主动微信联系阿峰,声称自己没有对象,希望能够和阿峰“处对象”。从未与“娟子”谋面的阿峰感到惊喜而突兀,喜的是他对网聊的“娟子”印象很好,突兀的是对“娟子”了解得还不太多。阿峰不想错过这个机会,提出要见本人。“娟子”向阿峰发送了一张早就准备好的“素颜照片”,还自称在省外打工,等抽空回来就与阿峰见面。照片中的“娟子”温柔、知性、美貌,与阿峰幻想的“娟子”一样,阿峰瞬间感觉遇到了生命的另一半,而且有小勇这个未来“小舅子”合租“作保”,阿峰觉得很靠谱,满心欢喜地答应了“处对象”。
  从此以后,阿峰把小勇当成了自家人,还把注册成立公司的重要事情交代给小勇办理。
  小勇明里以“娟子”弟弟的身份享受着“准姐夫”的关心照顾,暗里则继续冒充“娟子”通过微信向阿峰表达爱意。就这样,阿峰在近一年的时间里,与“娟子”处在网恋中。阿峰经常以男友身份在各种节日给“娟子”发红包,“娟子”也是卖萌撒娇,不断索取红包。
  时间一天天过去,热恋中的阿峰希望听到娟子的声音、见到“娟子”的容貌,多次提出视频和语音,但“娟子”总能找到合适的理由来婉拒。然而,借口总有词穷的时候,为了将骗局持续下去,以骗取更多的财物,小勇精心策划了几次“娟子”的到访不遇——
  2017年8月,阿峰承揽了一处外地工程,很长一段时间都不在太原。就是在这几天当中,阿峰收到“娟子”的微信,称已经到了太原,要与阿峰见面。远在外地、难以抽身的阿峰愧疚而殷勤地委托小勇带“姐姐”住到合租房中;有心的“娟子”到了家里还专门拍照发给阿峰证明其到访的真实可靠,以取得阿峰更多的信任。这次到访,“娟子”在阿峰的房间看到阿峰的钱包和银行卡,见财起意的“娟子”竟然提出要考验阿峰的诚意,声称要替阿峰管钱,并拿走了阿峰的2000元现金和一张银行信用卡。之后,小勇又多次策划了“娟子”到访,都“巧合”地遭遇了阿峰不在家。
  2019年1月,存有疑惑的阿峰再一次坚定地提出要见面。“娟子”和小勇则“统一口径”,一致声称母亲生病,得了淋巴癌,正在北京看病。阿峰心想,没有任何一个人会以最亲的人得癌症来说事儿,于是再一次相信了“娟子”的话,并先后几次转给“娟子”近10万元用来治病。
  2019年,阿峰和朋友聊起这段“浪漫的网恋”时,被朋友提醒。阿峰如醍醐灌顶,豁然感到上当受骗。他匆匆赶回出租屋内,质问小勇“娟子”的事情,在阿峰当面呵斥下,小勇难以圆谎,遂将其虚构冒充“娟子”欺骗阿峰感情和钱财的事情和盘托出。阿峰当即要求小勇退还十几万元,急于脱身的小勇给阿峰打下欠条后逃之夭夭。此后一年,阿峰几次找到小勇及其家人追要,均未果。无奈之下阿峰选择了报警。
  法网恢恢。2021年3月,小勇归案后对其违法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这场由小勇自编自导自演的大“戏”终于收场。两年多里,小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近13万元,赃款全部挥霍。
■法院判决
  2021年9月,小店区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后,以诈骗罪判处小勇有期徒刑四年三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法官说法】
  近年来,人们对“网络交友易受骗”的现象有了一定的警惕意识,在人们自觉抵制排斥和法律严厉打击下,骗子的“生存空间”被挤压。然而不劳而获的骗子仍心有不甘,他们也在“卧薪尝胆”、打磨演技,诈骗伎俩不断提升,骗人模式推陈出新。
  本案中,小勇虚构冒充“娟子”女性身份与受害人阿峰进行网络交友、恋爱,现实生活中则以“娟子”弟弟的身份为“娟子”的欺骗行为作掩护。这样一种关系的演绎,改变了单一纯粹的网恋欺骗方式,具有极大的迷惑性,更容易取得被害人的信任。
  但无论骗子如何装扮和掩饰,仍万变不离其“骗钱”的宗旨,只要坚守一个原则:不了解绝不轻信、不认识绝不打款,捂好自己的钱袋子,不断加强法律意识和防范意识,就不会让骗子得逞。
  据小店区法院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