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1年06月22日] -- 生活晨报 -- 版次:[A7]
方山法院:

以物抵债促履行灵活执行显温情

  晨报讯(通讯员 王莹)6月15日上午,一面写着“公正执法、清正廉洁”的锦旗送到了方山法院执行员胡永峰手中,申请执行人薛某某的妻子李某某激动地说道:“感谢胡法官为我们家的事尽心尽力,多次奔波,虽然钱还没有全部要回来,但是梗在心头的事情终于是松了口气。”
  申请执行人薛某某与被申请执行人任某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民事调解书于2020年3月20日生效,文书生效后任某某拒不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薛某某无奈于2021年1月15日向方山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员胡永峰在对被执行人财产进行查询时发现:被执行人任某某名下除了一个废旧的养鸡场之外再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并且任某某也没有什么偿还能力。胡永峰多次到任某某家中寻找,但任某某一直躲藏,致使案件陷入困境中。
  经过多次电话沟通,执行员胡永峰耐心与任某某沟通并进行开导,5月7日任某某向方山法院交付执行案款2000元,并承诺于6月8日前将执行标的12000元全部履行完毕。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任某某确实偿还能力极其有限,鉴于此,经双方协商以以物抵债方式来解决此案,任某某愿意将自己的冰箱、三轮车、粉料机、粉碎机等旧物以物抵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