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1年06月22日] -- 生活晨报 -- 版次:[A7]

夏县法院:强制执行一起排除妨害纠纷案

  晨报讯 随着“轰隆,轰隆……”一声声闷响,夏县法院强制执行冯俊某与冯永某排除妨害纠纷一案,在双方当事人及现场群众的见证下,圆满执行完毕。
  申请执行人冯俊某与被执行人冯永某均系夏县胡张乡某村村民,二人住处只相隔一家,冯俊某居南,冯永某居北,两家关系一直不错。由于原告平时不在家居住,冯永某便在冯俊某北房后3尺滴檐的胡同西口垒起门楼,侵害了原告的滴檐和行走权利。
  2021年1月6日,冯俊某将冯永某起诉到夏县法院。经调解,确定冯永某于2021年4月30日前拆除建在原告冯俊某房屋背后的门楼。调解书生效后,被执行人冯永某未自动履行义务,冯俊某遂向夏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干警李鑫在了解到该案情况后,从康熙时期文华殿大学士张英“千里修书只为墙,让他三尺又何妨”的典故出发,摆事实、讲道理,与团队干警分别做冯俊某与冯永某的思想工作。慑于法律的威严和法官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最终让被执行人冯永某放下强占的执念,并主动叫来铲车,将建在申请执行人冯俊某房屋背后的门楼拆除。申请执行人冯俊某从心底谅解了冯永某的做法,最终两家握手言和,该案圆满执结。
  此次行动是队伍教育整顿取得实效的具体体现,进一步彰显法律威严,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夏县法院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