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1年03月02日] -- 生活晨报 -- 版次:[A7]

春耕在即这两家却因耕地“顶牛”

  晨报讯 (通讯员 李文静)当下正值春耕备耕的关键时节,可汾阳市冀村镇的刘某某一家却面临一件“烦心事”。
    2018年,刘某某与同村的常某某因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问题产生纠纷,经汾阳法院审理,判决常某某退还刘某某土地1.68亩,刘某某退还常某某部分租金。判决生效后,因双方矛盾尖锐故而均未按期履行,刘某某于2020年1月20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春耕在即,受理案件后,汾阳法院执行局因时因地制宜,加大对涉农土地执行案的执行力度。执行干警立即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并多次约谈被执行人,要求其履行生效判决,但常某某均以各种理由拒不返还土地。为了保障顺利耕种,确保一年的收成,法院决定对该块土地进行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干警前往该村勘验涉案土地,与当事人进行现场沟通,对其释法明理,并告知双方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风险,经过执行人员的不懈努力,双方当事人均表示愿意履行义务,案件得以圆满执结,刘某某一家吃下了“定心丸”。
    涉农案件关系着农民的切身利益,汾阳法院将针对涉农案件执行情况,进一步创新工作思路,强化便民执行,切实担负起疫情期间支持保障农业生产、维护农民合法权益的责任,保障当事人顺利开展春耕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