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1年02月09日] -- 生活晨报 -- 版次:[A8]

发生交通事故男子冒充纪委人员施压对方

  晨报讯日前,原平法院就审理了一起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的案件,年仅26岁的被告人郭某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案件缘由
    2017年5月,1994年生的郭某通过原平市劳动就业局以公益性岗位的方式到原平市纪委监委协助工作,2018年7月离岗。郭某在工作期间,利用工作便利私自伪造了原平市纪委监委的工作证和执行公务证。2020年3月1日20时50分许,郭某酒后驾车与停车等待红灯的赵某的汽车追尾,被告人郭某出示了一张伪造的工作证并自称为原平市纪委监委党风室工作人员,阻碍赵某报警并提出与对方私下处理,后在其父亲赶到现场与对方协商期间离开现场。
  ■法院判决
    原平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郭某的行为构成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被告人郭某自愿认罪认罚,对其可以从轻处罚,依法判处被告人郭某犯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法官说法
    郭某的行为侵犯了国家机关的行政管理制度,损害了国家机关的权威,严重危害社会管理秩序,必然为法律所不容。在此提醒所有工作人员,守法慎行,凡事三思而后行。 原平法院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