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1年01月29日] -- 生活晨报 -- 版次:[A14]

检察机关介入“源升品质生活坊”妨害传染病防治案

  据新华社1月28日电 (记者 赵丹丹、高楠)记者在吉林省通化市人民检察院了解到,通化市东昌区人民检察院对东昌区新站街“源升品质生活坊”妨害传染病防治案已介入、引导侦查。
    1月12日,通化市出现新冠肺炎疫情。经调查,此次疫情系因“源升品质生活坊”经营者季某某于1月9日聘请黑龙江籍人员林某某(通化市疫情“0号传染源”)到东昌区为其产品进行销售宣传引起。通化市公安局东昌区分局已对该案以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立案侦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