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1年01月18日] -- 生活晨报 -- 版次:[A4]

我省药店暂停销售退热药品

  晨报讯 (记者梁耀华)1月14日,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出通知,明确要求疫情防控期间我省药品零售企业立即暂停向公众销售退热药品。
    我省药品零售企业要在门店醒目位置张贴《温馨提示》,告知公众暂停销售退热药品的信息,还要引导发热患者到指定医疗机构就诊。
    通知要求,我省药品批发企业暂停向我省药品零售连锁总部、单体药店销售退热药品。与此同时,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总部暂停向所属门店配送退热药品。药品零售企业将退热药品清点下架,可原渠道退回或就地封存。
    此外,我省疫情防控工作销售监测哨点药店要继续严格做好止咳药品、抗菌药品及抗病毒药品的销售监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