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1年01月18日] -- 生活晨报 -- 版次:[A4]

全面宣战家暴 制止餐饮浪费

我省两部新法规3月1日起施行

  被家暴不用“忍气吞声”
    1月15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山西省家庭暴力预防和处置办法》,将于3月1日起实施。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家庭和睦是社会稳定的基石。家庭暴力直接危害家庭成员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影响到千万家庭的和睦幸福和全社会的和谐稳定,可以说,既是社会治理问题,也是十分重要的民生问题。然而,全社会对家庭暴力的危害性尚未真正形成共识,受“家丑不可外扬”“清官难断家务事”等传统观念影响,社会公众对家庭暴力采取宽容、忍耐态度,受害人寻求法律救济意识不强,有关部门和组织干预相对滞后,反家庭暴力“重点在预防,难点在处置”。
    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常委会法工委主任蔡汾湘表示,《山西省家庭暴力预防和处置办法》是民生和社会治理领域“小切口”立法的又一次有益尝试,办法的起草、修改、审议等各个环节都始终把最大限度保护家庭暴力受害人和弱势群体的利益放在首位,通过细化、补充预防和处置家庭暴力的工作机制、制度措施,力求打通反家庭暴力法落地实施的“最后一公里”,办法重点突出、措施可行,条理清晰、表述精练。《山西省家庭暴力预防和处置办法》共有25条,内容中明确了制定此办法是为了预防和处置家庭暴力,保护家庭成员的合法权益,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家庭关系,促进家庭和谐、社会稳定;规定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承担的组织领导职责,要将反家庭暴力工作纳入城乡基层治理体系,所需工作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建立了反家庭暴力预防和处置工作制度;细化了家庭暴力告诫书和人身安全保护令的落实;增加了医疗机构出具医疗诊断证明的规定和家庭暴力的权利救济途径;还强调了对当事人隐私的保护。《山西省家庭暴力预防和处置办法》施行后,2003年9月27日山西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通过的《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决定》同时废止。
    防止餐饮浪费市场监管部门将负责监督
    1月15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山西省预防和制止餐饮浪费规定》。该规定将于3月1日起施行。
    省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副主任张汉琦表示,新规以法治方式弘扬传承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对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维护国家和我省粮食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去年11月底,省人大常委会启动《山西省预防和制止餐饮浪费规定》的立法工作,在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难度大的情况下,深入学校和餐饮企业,与餐饮服务经营者、婚宴中心管理人员、餐饮服务人员、厨师、学生等,面对面交流探讨依法预防和制止餐饮浪费的办法。通过召开座谈会、发函、网上发布法规草案等形式,认真征求专家学者、相关部门、部分市县以及社会各界的意见,以更好凝聚各方面的共识;为了增强法规草案的合法性、科学性和可行性,还邀请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实务工作者和立法专家进行充分论证,确保法规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在我们周围的餐饮行业中存在一些问题,比如菜单上不提示菜量规格、点的菜超量了、商家不提醒甚至故意误导消费者等等,这些都是餐饮服务经营者主体责任缺失造成的。如果不能有效预防和制止这种浪费,会极大地影响我们预防和制止餐饮浪费工作的效果。”省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成斌表示。“在第十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中,专门针对餐饮服务经营者应当履行的义务和相关法律责任作了明确规定。”
    同时,根据《山西省预防和制止餐饮浪费规定》第六条第三款规定,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将会对餐饮服务经营者预防和制止餐饮浪费情况进行监督,指导推动餐饮服务经营者开展预防和制止餐饮浪费工作。
    据了解,《山西省预防和制止餐饮浪费规定》不分章节,共26条,规定了政府及相关部门的监管职责,明确了餐饮供给方和需求方的义务,建立了预防制止餐饮浪费的长效机制,并将宣传教育引导贯穿全过程。
  晨报记者叶芝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