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0年11月20日] -- 生活晨报 -- 版次:[A11]

从严治党渐深化“三不”机制入人心

山西综改示范区创新发展部赵明华
  在山西综改示范区整体推进“三不”试点工作的进程中,创新发展部结合工作实际,经过扎实调研和分析研究,出台印发了《政策类项目申报工作管理办法(试行)》 (以下简称 “管理办法”)《规范政商关系行为的实施意见》 (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经过三个多月的试行,政策实践效果良好。
    管理办法和实施意见一经出台,相关单位通过集中领学和自学,全面深入领会了管理办法和实施意见的主旨目标和具体要求,对所涉及的工作流程和工作制度进行了更新,也受到了服务对象的认可,近三个月投诉率大幅降低。
  一、工作机制新突破
    针对在支持企业各环节可能发生的随意增设条件、延宕时效、暗箱操作问题,以及监管缺位等问题,创新发展部研究制定的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了山西综改示范区各类政策申报工作及孵化基地、双创基地、科技园等申报工作管理和跟踪监督管理,促进了政策申报工作的廉洁公开公正,建立了申报审批环节的跟踪监管机制,实现了申报审批闭环式管理。
    管理办法健全完善了政策申报审核工作机制,建立了互检复审制、逐级把关制、清单核销反馈制,明确了多岗多级审核责任人。管理办法同时保障工作人员和企业双向利益,有效防范了因个人意见影响审核结果的廉政风险点。
    创新发展部科技科室工作人员反应,在办理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工作中,以前曾存在的企业认为审核结果不得当的情况,调整工作机制之后未再发生过。管理办法建立了“公布年度政策申报受理时间表”,使政策申报工作更加公开、透明,解决了申报工作可能存在的延宕时效问题。企业普遍反映,政策申报受理时间表可避免错过申报时间,有效防范事项拖沓办理,保障企业权益。
  二、营商环境再优化
    推动山西综改示范区经济高质量发展,不仅需要改善基础设施等“硬环境”,更需要在营商环境、政商关系等“软环境”上实现新的突破。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是保护工作人员的体制机制,更是优化营商环境的核心元素。党的十八大以来,各级党委、政府积极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推动政治生态日益清朗、营商环境持续优化,但少数党员干部仍不同程度地存在认识上的偏差,产生“清而不亲”的现象,存在不敢为、不愿为、不作为的问题。
    创新发展部作为联系企业的一线部门,在全区开展一体推进“三不”试点工作中,承担规范企业不正当行为的重要任务,研究制定了实施意见。实施意见首次明确山西综改示范区政商关系的14种支持行为和12种制止行为,设立山西综改示范区诚信平台“黑名单”信息库,明确对存在不正当政商关系行为的处罚办法。实施意见出台后,进一步明晰了政商交往的界限和禁区、红线和底线,让山西综改示范区党员干部、工作人员更加明确了政商并非不能交往,而是要交往有道、把握分寸,平衡好亲、清二者的关系。工作人员表示,有了这个实施意见,什么能干什么不能干清清楚楚,可以更好地服务企业。
    管理办法从制度层面细化了交往规范,建立规范化机制化政企沟通渠道,鼓励采取恳谈会、座谈会、政企会商等方式与服务对象交流,广泛听取服务对象的建设性意见和合理诉求,鼓励服务对象通过正当行为同党工委、管委会相关部门沟通交流,进一步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三、政治生态有保障
    制度由熟悉业务情况的一线部门起草,立足职责定位,广泛征求各部门、各单位、服务对象意见,通过党工委会议研究,由党工委、管委会层面印发系列制度体系,纪工委、监察工委监督实施,是实事求是优化营商环境的有力举措,强化了制度保障,推动形成政企沟通互动长效机制,有效规范权力运行,为全面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提供了有效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