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0年04月14日] -- 生活晨报 -- 版次:[A12]

三方协调联动 律师“异地”会见当事人

  晨报讯 (特约记者吕楠)全国疫情防控期间,太铁中院刑事审判团队坚决贯彻落实省高院等四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疫情防控期间依法、规范、稳妥办理刑事案件工作的若干意见》《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做好刑事案件远程视频提讯、会见、开庭等工作的规定》,主动作为,与铁检分院、大同第一看守所相互配合,首次利用检察机关远程视频系统,开展律师会见工作,有效保障了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和律师的会见权。
    在太铁中院办理的一起刑事二审案件中,因疫情防控需要,大同市第一看守所采取了严格的防控措施,律师无法直接会见被告人,遂向太铁中院提出会见申请。太铁中院第一时间积极与铁检分院刑检部门沟通,去人去函,参与联调,利用检察机关远程视频系统顺利完成了律师会见工作,按时有序推进案件审理工作并圆满结案。
    律师称赞道,疫情防控特殊时期,太铁中院及时为辩护人提供会见便利,不仅保障了被告人的诉讼权利,也省去了律师异地会见的在途时间,提高了律师会见的工作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