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0年04月14日] -- 生活晨报 -- 版次:[A8]

出台21条意见 助力打造四大环境

  晨报讯 (特约记者李晶晶)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三篇光辉文献”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省委“四为四高两同步”总体思路要求和吕梁市委四届八次全体会议精神,近日,吕梁中院制定出台了《关于服务保障吕梁高质量转型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旨在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服务能源革命综合改革,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依法保护产权,支持鼓励创新,不断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为推进吕梁高质量发展、高水平崛起、高标准保护、高品质生活提供有力司法保障。《意见》共5个方面21条具体措施,以坚持“服务大局、平等保护、依法保护、全面保护”为基本原则,涵盖了刑事、民事、行政、知识产权、破产等各个审判领域,涉及立案、审理、调解、执行、送达等各个审判环节,具有较强的审判指导性和工作针对性。《意见》明确要牢牢把握高质量转型发展目标任务,强化服务大局意识;依法严惩各类刑事犯罪,助力打造安定有序社会环境;妥善审理重大民商事案件,助力打造良法善治经济环境;依法审理各类行政案件,助力打造规范高效政务环境;依法慎用财产保全和强制措施,助力打造动力强劲发展环境。
    目前,吕梁中院已成立由院党组书记、院长杨泽民为组长、其他分管院领导为副组长的服务保障高质量转型发展领导组,紧紧围绕促进高质量转型发展目标,严格落实审判执行操作规程和案件质效通报、案件评查等监督管理制度,强化责任落实、严肃责任追究、加强宣传引导,统筹推进全市法院服务保障高质量转型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