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9年07月15日] -- 生活晨报 -- 版次:[A11]

陈毅:野战军在城市不能“野”

  1949年5月10日,丹阳城南的大王庙,当时的三野司令员兼政委陈毅在部队进驻上海前做入城纪律报告。
    陈毅提出,“我们野战军的‘野’,在城市不能‘野’的”,“入城纪律是入城政策的前奏,是见面礼”。有到会者记得,陈毅在讲到“在城市不能‘野’”时,非常激动,连军帽都甩到了台上。
    解放军接收接管的大城市,上海并不是第一个。1948年2月,毛泽东要求“各中央局、分局、前委对于自己占领的城市,凡有人口五万以上者,逐一做出简明扼要的工作总结”。可以说,从这个时候起,“进城以后怎么办”就成了中央“布置”给前方的必答题。
    随着解放军的胜利,接管的城市越来越多,在中央指示电中“纪律”二字的分量越来越重。
    1948年12月22日,中央军委以当时东北野战军的名义,公布“约法八章”。
    从现有资料看,对于进上海之后怎么办,总前委、三野是早有准备的。
    1948年末到1949年3月,陈毅格外忙碌。指挥淮海战役和计划渡江作战之外,他先后两次来到西柏坡,后一次是参加七届二中全会。
    应该就是在这两次往返西柏坡之间的某一天,陈毅找到时任三野司令部城市政策组组长的曹漫之,交代他起草入城纪律文件。4月1日,三野以正式命令的形式,下发《入城三大公约、十项守则》。
    也正是在回复总前委关于《入城三大公约、十项守则》等项情况的电报上,毛泽东罕见地批了四个“很好”。
    但回答这道考题,并不只是起草文件下发部队这么简单。因为,渡江之后出了“乱子”。
    下这个断语的,正是毛泽东——1949年4月27日4时,就35军部分战士擅入司徒雷登住宅一事,毛泽东告诫总前委:“必须引起注意,否则可能引出大乱子。”4月30日,中央军委又因为南京电报局擅自停止外国记者发新闻电一事,致电华东局、总前委询问:此事是何人处理的?“望即查明电复”。
    浏览渡江之后中央军委给总前委和三野的电报,可以明显感觉到毛泽东此时的怒气。5月4日,中央军委致电要求,将35军部分战士在南京违反纪律的报告,在二野三野各军各师转发,“以资警惕”。
    不难想象,此时的三野,应该也真真切切感觉到了进上海是“中国革命过一大难关”。
    70年后,翻检当时的档案记录,会为其中规定之细、培训教育之彻底所震撼。5月11日,华东局颁布《入城纪律十二条》,要求“下发到连”。在军事接管委员会的一份会议记录上,则要求部队加强城市生活常识教育,教会战士如何开电灯、如何上灯泡、如何用抽水马桶。
    最能说明问题的,是三野某支部队行军间隙留下的画面,人们可以看到,《入城守则和纪律》的画片正挂在战士的背包后。据《人民政协报》陈煜骅/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