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9年07月15日] -- 生活晨报 -- 版次:[A1]

太原市天然气价格拟调整

7月29日举行听证会
  晨报讯 (记者 梁耀华)7月12日,生活晨报记者从太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太原市城区核定配气价格、调整居民用气销售价格和建立天然气价格上下游联动机制”听证会将于7月29日上午举行。
    届时,来自太原市人大、政协、政府相关部门的人员及消费者代表、经营者代表、专家学者等23名参会人员将对太原市城区核定配气价格、调整居民用气销售价格等提出自己的意见或建议。
    依据国家和山西省有关政策,按照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专题会议要求,以综合配气价格0.79 元/立方米为测算基准,对配气和销售价格提出如下听证方案:
    方案一:拟核定居民配气价格为0.59元/立方米。居民用管道天然气第一档销售价格由2.26元/立方米上调为2.61元/立方米,第二档销售价格由2.71元/立方米上调为3.06元/立方米,第三档销售价格由3.39元/立方米上调为3.74元/立方米。学校、养老福利机构等执行居民用气价格标准的非居民用户的销售价格由2.49元/立方米上调为2.84元/立方米。
    方案二:以减小分类配气价格差距为目标,分三年逐步实现居民与非居民配气价格达到综合配气价格水平。核定居民配气价格为0.62元/立方米,与综合配气价格0.79元/立方米差价0.17元/立方米,分三年逐年上调,直至与非居民用气配气价格调平为止。此次居民用管道天然气第一档销售价格由2.26元/立方米上调为2.64元/立方米,第二档销售价格由2.71元/立方米上调为3.09元/立方米,第三档销售价格由3.39元/立方米上调为3.77元/立方米。学校、养老福利机构等执行居民用气价格标准的非居民用户的销售价格由2.49元/立方米上调为2.87元/立方米。之后三年国家居民门站价格不调整的情况下,居民销售价格以配气价格为基础逐年上调。
    此外,太原市还将建立天然气价格上下游联动机制。
    市民对此次天然气价格调整有何意见和建议,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反映,时间截至7月28日。
    电话:(0351)3183156                           3040809(传真)
    电子邮箱:wjjspc@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