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9年05月07日] -- 生活晨报 -- 版次:[A1]

深挖“保护伞”依法严惩黑恶势力

我省法院系统举办2019年度第一期扫黑除恶专项培训班
  “今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从‘全面推开’向‘纵深推进’发展,目标要求从‘打击遏制’转为‘深挖根治’,斗争领域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将给审判工作带来新考验,对办案水平提出更高要求。4月9日,两高两部《关于办理恶势力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等四个文件颁布施行后,省高院迅速组织专项培训,邀请省扫黑办、省检察院相关同志,选调三级法院扫黑除恶审判一线干警共计100余人参加这次培训,旨在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统一政策把握,统一法律适用,确保专项斗争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在日前结束的我省法院系统2019年度第一期扫黑除恶专项培训班上,省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方剑锋作了动员讲话,并就全省法院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出五方面明确要求。
    一是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提升思想认识。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会其中博大精深的治国韬略、深厚炽热的为民情怀、高瞻远瞩的战略考量和科学系统的辩证思维,坚决贯彻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决策部署,进一步增强推进专项斗争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把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树牢“四个意识”、坚持“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
    二是坚持问题导向,增强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信心决心。今年是赢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胜利的关键之年,面对更加繁重的审判任务,各级法院要坚持问题导向,在切实提升审判质效上下功夫。院、庭长要带头办案,主动审理涉黑涉恶案件,切实发挥好审查把关和示范引领作用;以中央督导“回头看”为契机,对标对表抓好整改;广泛开展四轮三级督导履职谈话,激发内生动力和活力;加大调研督导力度,层层传导压力,强化责任落实,切实将专项斗争引向深入。
    三是严格依法办案,确保审判质效。坚决贯彻依法严惩方针,积极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正确把握“打早打小”与“打准打实”的关系,准确定性、正确量刑,既不“降格”也不“拔高”处理黑恶案件;区分重点、区别对待,对黑恶势力的组织者、领导者、纠集者、骨干成员和“保护伞”,要坚决快审重判,特别是对外逃的“保护伞”人员,要依法运用缺席审判的方式,确保违法者得到应有惩处;坚持扫黑除恶与“打财断血”联动,彻底摧毁黑恶势力的经济基础,绝不让黑恶势力有死灰复燃之机。
    四是深挖彻查法院系统黑恶势力“保护伞”。强化“两个一律”和“一案三查”,坚决惩处法院系统黑恶势力“保护伞”,清除害群之马。重点查处在涉黑涉恶案件办理过程中泄露案情、说情打招呼,甚至枉法裁判、帮助犯罪分子逃避惩罚的不法干警,查处主动作为不够、职责担当不力的干警,真正做到警钟长鸣,确保复查质量。
    五是进一步加强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选择一批有典型意义的案件进行深度报道,扩大社会影响力,提高群众的满意度;丰富和创新群众动员方法,拓展线索发现和群众举报渠道,促进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扫黑除恶的浓厚氛围;严格落实依法审理、社会面管控和舆论引导“三同步”工作要求,用群众听得懂的语言,以群众熟悉的方式解说黑恶势力犯罪的危害与特征,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战果,以“看得见”“感受得到”的实际成效增强人民群众的认可度和获得感。
    为期五天的培训中,学员们认真聆听了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周强所作的题为《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切实提升新时代人民法院司法能力水平》和中共中央政法委员会委员、秘书长陈一新所作的题为《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专题报告》录像,增强了广大干警的政治自觉、理论自觉和行动自觉,进一步坚定了扫黑除恶的信心决心,提振了敢于斗争、善于作为、决战决胜的精神和士气。大家表示,要坚决贯彻好中央、省委的各项工作部署,以实际行动向党和人民交出一份满意的答卷。
    最高法院二级高级法官张向东、齐素、于同志应邀作了专题讲座。
    张向东在《扫黑除恶相关法律政策解读》中,从法律规范的历史沿革讲起,详细解读了两高两部颁布的四个司法解释,对黑社会四个特征、恶势力犯罪、软暴力、套路贷、保护伞、涉案财产处置等实践中的难点问题进行了深入讲解。
    齐素在《复查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的方法以及相关问题》专题讲座中,结合呼格案、聂树斌案等案件复查,从再审程序的视角回望一审、二审程序,就复查方法之证明标准、证据裁判原则、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复查方法等进行了认真解读,结合实践中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详细讲授了复查问题的处理、再审不加刑原则的贯彻。
    于同志在《刑事裁判文书的释法说理》中,围绕严谨的事实认定、精准的证据表述、有力的裁判说理、准确的法律适用、适当的程序审查、规范的形式表达等六个方面内容,深入分析了于欢案等二审判决书,深刻阐述了裁判文书作为“诉讼活动”终极产品的制作方法和要点。
    省高院审委会委员、审监二庭庭长张华和刑三庭副庭长崔永宏分别作了题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审理实务》《一年来山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审判工作的情况通报及相关问题》专题讲座。
    参加培训的学员在坚持以“打击犯罪,保护人民”为目标,坚持依法复查和办理涉黑涉恶案件,坚持政治站位,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统一等方面形成了一致认识。
    太原、运城、大同、晋中等四个中院作了经验交流。
    培训在国家法官学院及内蒙古分院等共同努力下,圆满完成了任务,收到了良好的学习效果。学员们一致表示开阔了视野,丰富了知识,积累了经验,经历了一场头脑风暴。
  丁国华 文/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