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9年01月15日] -- 生活晨报 -- 版次:[A7]

蔡世葆:把“法理情”渗透进每一起案件

  蔡世葆,1965年1月生,现任应县法院义井法庭庭长。2016年被应县法院评为年度办案能手;2018年被山西高院荣记个人嘉奖。
  平常事力所能及做到最好
    蔡世葆觉得作为一名基层法官,就得设身处地为群众着想,给群众方便。民事法官审理的都是些平平常常的家庭琐事,把平常的事力所能及做到最好就是不平常。
    为解决好群众的纠纷,尽快实现案结事了,蔡世葆在审理案件中,从方便当事人的角度出发,深入群众,多做说服工作,多想化解纠纷的办法,同原、被告双方推心置腹,细致地把案件的法、理、情说清说透,引导当事人依据法律法规政策及社会公德来正确衡量自己的行为和请求。
    多年的审判调解实践,蔡世葆总结出了换位思考、借助外力等调解方法。在审理婚姻家庭案件中,多做调解,注重化解矛盾;在审理涉及土地承包经营权等类型案件中,注重向当事人释明相关的法律规定及相关的土地政策,让当事人明白输在哪里,赢在哪里;在审理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中,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注重保护受害者的合法权益,尽量做到案结事了。
  用职业道德维护法律尊严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化,经济利益格局的深刻变动,社会结构的巨大变化,进入到司法领域的社会问题不断增多,审判职能在国家社会生活中的作用也日益突出,人民法院肩负着越来越重的责任。作为一名法官,蔡世葆认为要用自己长期积累起来的知识和经验为国家的审判事业献计出力,全力维护司法公正,切实做到司法为民。
    蔡世葆政治立场坚定,党性强、作风正,有良好的责任心和事业心,求真务实、兢兢业业,是应县法院的业务骨干。在处理案件时,他能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努力为群众排忧解难。他司法能力高、业务水平高,审判业绩突出,为社会稳定、法制建设和经济发展做出了贡献。
    作为法官,他深知在老百姓的心里,法官就是法律的代表,唯有不折不扣地执行法律,才能树立起法律的权威、法官的形象。在情与法之间,他执着地坚守着一名法官的职业道德,忠诚地维护着法律的神圣与尊严。
    在办案过程中,为使案件能尽早审结,只要案件一到手,蔡世葆就赶紧阅卷,熟悉案情,做到心中有数,最大限度地缩短办案周期。近年来,他所审理的案件,年结案率一直保持在95%以上。
  从细微处赢得当事人认可
    公正是塑造法官形象的支柱,是展示司法魅力的亮点。对公正的崇尚,不仅仅是在司法理念的层面上,更应当注重对公正的实践,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具有同等的魅力。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应严把程序关,以此来促进公正。
    为此,蔡世葆坚持每年自购专业书籍,刻苦学习民事法律法规,认真钻研民事审判业务,并拓展思路,学习与审判工作密切相关的知识。在紧张的审判工作之余,他认真研究工作特点,以“人民法官为人民”的宗旨去创新实践,积极开展法律延伸服务活动。
    作为一名党员,蔡世葆平时非常注重通过不断的学习提高个人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几年来,他利用业余时间认真学习,结合审判实践,带领庭室完成了各项目标管理任务。他始终将“公平正义、司法为民”作为职业准则,用秉公无私构筑着正义的大厦,用爱岗敬业撑起了一片公正的蓝天。
    办案过程中,蔡世葆从细微处赢得当事人的理解和认可,在一点一滴的言行举止中得到当事人的尊重,树立起了为民司法的光辉形象,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体现了司法公正与人民满意的统一。
    蔡世葆热爱法官职业。作为法官,他奉行“忠于职守、惩恶扬善”,追求“刚正不阿、不畏权势”,弘扬“一身正气、两袖清风”。他说,当一名法官是他这辈子无悔的选择。 晨报记者毛应厚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