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9年01月15日] -- 生活晨报 -- 版次:[A7]

杨春光:“三头”调解模式奏响为民之歌

  杨春光,1977年生,现任左权法院民一庭庭长。2011年被评为左权县第二届十大杰出青年;2012年被评为“全省民事调解能手”,并记个人二等功;2014年被评为“晋中中院办案能手”,并记个人三等功;2016年被评为“全省民事调解能手”;2018年被授予“山西省优秀政法干警”荣誉称号。
  大山深处的法官是个热心肠
    杨春光自参加工作以来,就将“聚沙成塔,滴水穿石”作为一名法律人对自己的承诺。
    在多年的基层工作中,他从知识上做到“知三农、懂三农”,从行为上做到“到农村、进农家”。对来自农村百姓的纠纷积怨,他要深入农村农户了解案情、感受民情、洞察实情。他说,在长期的基层实践中发现,老百姓在自己村里、自己家里更愿意说实话、道原委、诉冤苦、亮底牌,往往在闲聊中就能让他找到最佳的处理方案。
    他经常深入乡间村头、田间地头、农家炕头的“三头”调解模式,少了法庭的庄严肃穆,多了乡亲的理解,使很多针尖对麦芒的案件得以和解,让当事人在自己家门口就能感觉到司法的温暖。
    杨春光近年来审结各类民商事案件千余件,年均结案200余件,审限内结案100%,调撤率达到90%,无一件超审限案件,无一件因处理结果不公引起涉法涉诉信访案件。
  大山深处的法官是个名人
    “民事案件无小事”,杨春光更深知这个道理。为了使当事人化干戈为玉帛,他想当事人所想,急当事人所急,总是想方设法耐心细致地做好思想疏导工作,尽量促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以消除矛盾,实现案结事了。
    2017年4月,当事人写给山西高院院长的一封信,经山西高院官微发布后,让杨春光成了当地的名人,也让山外的更多人知道了他的故事。
    事情还得从头说起。2007年8月,左权县河北沟村民石某的妻子李某到县某医疗机构住院分娩,女儿出生的第二日便有发热等不适应症状,后转到县人民医院住院治疗。一年后,女儿不能站立,不会迈步,不会说话。之后的几年间,石某全家踏上了漫漫求医路,但女儿的病情不见好转,并被诊断为“不随意运行性四肢瘫痪和脑性瘫痪”。石某认为妻子当时打催产针生下女儿后,女儿病情恶化却找不到医生,一直到次日医生上班后才转院诊治。正是由于医疗机构的延误,才使女儿错过了黄金抢救期。而医疗机构坚持认为自己不存在过失。2015年5月,石某夫妇代表女儿将该医疗机构告上法庭,要求其赔偿各项损失220万元。法院立案后,该案由法官杨春光承办。杨春光多次前往原告家里,了解事情的缘由,并释明法理,为其申请免费法律援助,并进行了因果关系鉴定,判决后又主动联系医疗机构履行赔偿义务,主动上门送达赔偿款。
    这起案件由一开始的剑拔弩张到最终的圆满解决,是法官的人性化、细微化服务及真情实感,打消了当事人对法院的抵触情绪和不信任感。虽然判决结果与原告的诉求有很大差距,但是双方当事人的服判息诉,着实是对法院审理的充分肯定。
  大山深处的法官是个正直人
    作为一名党员,杨春光在工作中务实清廉,自觉抵制各种不良因素的侵蚀,坚持做到慎独、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严格遵守最高法院出台的各项“禁令”、全省法院的一系列廉政制度以及院里各项规章等,时时处处严格要求自己,自觉抵制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这么多年来,杨春光从未因廉洁问题、作风纪律问题受到当事人的投诉、信访、上访,用自己的实际行动维护了法院清正廉洁的形象。
    在十余年的法院工作中,杨春光始终坚定理想信念,坚持公正司法,坚守为民情怀,以对党的忠诚、对人民的热爱、对法律事业的无私奉献,赢得了群众的信任和爱戴。他自觉践行“公正执法、一心为民”的司法理念,不忘初心,甘于奉献,在默默无闻的审判工作中成为一名合格的人民法官、一名优秀的人民法官。 晨报记者毛应厚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