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8年12月24日] -- 生活晨报 -- 版次:[A6]

聚会责任书签还是不签

  “如果我突发疾病,那是我身体有病;如果我不幸受伤,那是自己不小心;如果我饮酒过量,那是自己要喝的……”近日,一则《老年聚会责任书值得推广》的文章广泛传播。临近年末,不少团队会相约外出游玩或组织集体活动,随之而来的健康、安全风险值得关注。这样的责任书,要不要签?
    分文不收队员摔倒还得负责
    3年前,江苏扬州65岁的陈虹组织了一支广场舞队,其中不乏高龄舞者。“有人提醒过我,万一出事怎么办。”陈虹说,自己当时认为都是自发聚在一起,有事自己担着就好。可事情并不如陈虹所想。今年年初,团队外出演出,一名队员意外跌倒,导致盆骨骨裂。出事那天,陈虹就被伤者的女儿指责一番,“说人是我带出去的,要我负责”。最后,她只能补贴了对方部分医疗费。
    此后招新,陈虹再也不敢接收高龄队员,队伍里已有的高龄队员也一一劝退,“没办法,这责任我担不起”。
  约法三章被指责没人情味
    因为见别人受过陈虹这种委屈,广东深圳63岁的冯嘉丽成立模特队时便先和队员“约法三章”。
    然而免责协议签得并不顺利。“很多队员觉得我多此一举,是想撇清责任,太伤感情,没人情味。”冯嘉丽只好逐个软磨硬泡,将免责协议签下。本以为就此无事,去年一次走秀时,有队员发生意外,将脚摔骨折,事后对方儿子仍然找来,要求冯嘉丽负责,“对方认为交了学费,我就该负责,我们至今没达成共识”。
    江苏扬州83岁的刘有志,去年想加入当地的一家合唱团。事先他也担心自己岁数太大会被拒绝,还专门手书了一份免责协议,“但对方还是婉拒,说万一出事,我不追责,不代表我的子女没意见。没办法,我只能一人在家自娱自乐”。
  一些安全妙招值得借鉴
    一些安全防范的做法或许能给老年团体一些启发。
    江苏无锡市老年综合服务中心每天要接待上千名老年人参加活动,他们没让老年人签免责书,也没将高龄老年人拒之门外。工作人员会定期通过观察提醒身体有异样的老年人尽量少外出,有时还会打电话提醒其子女。中心每年都会进行心肺复苏、人工呼吸之类的安全培训,天气不好时为防止有些老年人外出热情过高,他们还会“歇业”。中心负责人乔国光介绍,到目前为止,还没因安全问题产生过纠纷。
    除了社团的常规活动,平日的聚餐也要注意。吉林长春李向东所在的老年乐团就专门设置了一名“纪律委员”,日常聚餐时大家从不准饮酒,“发现有人偷喝就要罚款,用作乐团经费”。
    对于免责承诺书的法律效力,湖南万和联合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健表示,如果活动是自发性质的,团队能证明已尽到相应的提醒和劝阻义务,依照承诺书团队是不需要承担责任的。李健也提醒,老年人参加这类活动首先要做好自身的安全保障,比如购买相应的意外保险,并将出行内容告知子女,并将子女等设置为紧急联系人。 据《快乐老人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