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8年12月05日] -- 生活晨报 -- 版次:[A3]

支持民营经济发展 太原出台“13条”

着力解决“准入不准营”“办照容易办证难”等问题
  破解民营企业发展难题,提振民营企业信心,激发民营企业活力。11月30日,太原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太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决定(草案)》,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决定》共13条,从总体要求、政策落实、优化环境、降低成本、用地保障、资金支持、人才支撑、鼓励创新、权益保障、监督落实等方面对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做出了要求。
  打通政策落实的“最后一公里”
    前期座谈会和征集到的意见中,民营企业反映的较为强烈的问题就是“政策落地”的问题。《决定》第二条要求,按照中央要求,对表梳理政策清单,制定落实相关政策的适用对象、条件、程序、时间和责任主体等办法,细化量化政策措施,建立统一发布平台,及时向社会公告。全面推动各项政策落地落细落实,切实打通民营经济政策落实的“最后一公里”。
  积极推进“最多跑一次”
    《决定》第三条提出要深度推进“放管服效”改革,打造良好营商环境。在市场准入、审批许可、经营运行、政策扶持等方面,坚决消除制约民营经济发展的各种障碍。不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优化审批流程,减少审批事项,严格落实审批时限,压缩审批时间。
    积极推进“最多跑一次”,着力解决“准入不准营”“办照容易办证难”等问题,严厉打击非法代办行为。在公用事业等领域,向民营企业推出符合产业政策、有利于转型升级的项目,不得对民间投资设置附加条件。要为民营企业提供必要的基础设施和配套服务。
  减轻民营企业税费负担
    降低民营企业生产经营成本,减轻民营企业税费负担。对民营企业生产经营所必需的水、电、气、热保障等出台支持政策。地方权限内的有关非税收入在国家规定的幅度内降到法定费率最低水平。规范涉企收费,实施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公示制度,确保清单之外无收费。加快推进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零收费。
  多种形式解决用地问题
    《决定》第五条提出,科学制定、实施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民营经济留出发展空间。在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统筹考虑民营经济产业用地需求,采取多种形式解决民营经济发展用地问题。大力培育和发展标准厂房租赁市场,对租用标准厂房的企业给予租金优惠。 (下转04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