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8年10月09日] -- 生活晨报 -- 版次:[A6]
太原中院执行利剑出鞘

院长坐镇指挥重拳扣押34辆运输车

  晨报讯 (特约记者 白洁)“出发!”9月20日早8时许,太原中院院长侯晓东坐镇执行指挥中心,一声令下,22名干警斗志昂扬、摩拳擦掌,以雷霆之势,利剑出鞘,奔赴执行现场,对已登记查封的被执行人古交市某煤业有限公司名下发现的34辆车进行集中扣押。
    2015年,申请人山西某机电设备有限责任公司与被执行人古交市某煤业有限公司因买卖合同纠纷诉至法院,法院判决被执行人赔偿申请人本金、利息、违约金共计2000余万元。判决生效后,由于被执行人拒不履行,法院对其财产进行查控过程中查封了该公司名下的34辆车。
    由于车辆是特殊动产,在实际控制后才能司法处置,但原本查封的34辆车一直被股东占有使用,无法准确掌握行踪,导致始终未能扣押,致使执行工作难上加难。“你好,是太原中院执行局吗?我发现了被执行人的车辆,你们快过来查封。”2018年9月中旬,太原中院执行局接到案件申请人山西某机电设备有限责任公司的电话线索,称被执行人的车辆在古交某煤场附近出现。执行局随即组织执行法官研究制定周密执行方案,迅速安排部署执行任务。
    9月20日9时许,在执行局领导带队下,22名执行干警到达扣押车辆所在的煤场,静待指挥中心指示。“执行开始!”侯晓东一声令下,现场的执行干警按照预案开始执行。侯晓东院长、段培林常务副院长在执行指挥中心通过远程实时画面,并借助无线通讯单兵执行系统对执行工作及时高效地进行了远程调度指挥,指导现场进行扣押,适时发出指令,调度、调配现场警力,对车辆扣押、控制。
    执行干警按照方案对周围进行了严密布控,分组对34辆大型运输车进行登记、张贴封条,全程录音录像,并安排事先联系好的专业拖车公司,将部分车辆拖进指定保管地点。执行中遇到困难或问题时,执行干警随时通过执行单兵系统与指挥中心互动,及时汇报,侯晓东根据现场传输回来的实况信息作出指示。
    执行过程中,干警们齐心协力、干劲十足,一丝不苟、尽职尽责,通过执法记录仪、登记造册、手机拍照等方式,保证文件资料、执行手续、视频、笔录等齐全完整,有备可查。
    经过6个小时的努力,14时许,34辆大型运输车全部扣押到位。下一步,法院将对扣押的车辆进行司法处置,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