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8年09月26日] -- 生活晨报 -- 版次:[A1]

省老龄委启动2018年“敬老月”活动

本报评论:又到一年“敬老月”我言秋日胜春朝
  晨报讯 (记者 张娜)为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营造敬老爱老的社会环境,根据《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关于深入开展2018年全国“敬老月”活动的通知》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日前,省老龄委决定在全省深入开展第九个“敬老月”活动。
    据了解,今年“敬老月”我省将紧紧围绕“营造敬老爱老社会氛围、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为主题,开展五项活动:
    深入开展敬老爱老教育活动。各地、各部门要结合改革开放40周年和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集中开展敬老爱老主题宣讲,突出展示党的十八大以来全省在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过程中取得的巨大成就,展示中华民族优秀敬老传统文化。开展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大讲堂、书画摄影大赛等活动,举办国情报告会、敬老故事会、知识竞赛、征文比赛等形式多样的敬老爱老主题文化活动,广泛组织涉老题材优秀文艺作品、敬老爱老公益广告等展演展播活动。广泛开展以家庭、社区为单位的敬老爱老实践活动,做好全国孝老爱亲道德模范、全国敬老爱老助老模范人物、全国文明家庭、全国“最美家庭”宣传展示活动,营造敬老爱老社会氛围。省老龄办将收集整理十八大以来国家和山西省有关老龄事业发展出台的政策法规,编印一本政策汇编,用于指导全省各地老龄工作;
    广泛开展走访慰问老年人活动。广泛开展送温暖、送健康、送文化等走访慰问活动。各级党政领导和老龄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要带头践行敬老爱老优良传统,深入基层走访慰问老年人。各地、各部门要积极组织党员干部并广泛动员社会力量深入老年人家庭、老年人社区、养老机构开展慰问活动,为贫困、高龄、失能、留守、空巢、失独老人献爱心、解难事、办实事。要广泛开展送健康活动,组织医务志愿者为老年人提供面对面的精神关怀、心理疏导、健康指导、送医送药等服务,引导老年人树立健康科学的生活观念和生活方式。要组织各类文化单位、社会组织开展送文化、送艺术、送科普等惠老活动,广泛动员文化、科技志愿者参加为老公益文化演出或科普巡讲,为基层老年协会等社区老年人组织开展文艺、科技技能培训。为进一步助力脱贫攻坚,解决区域性脱贫,省老龄办选定全省10个深度贫困县农村高龄困难失能老年人进行重点救助,每县救助农村困难失能老年人100名;
    着力开展老年维权活动。各地要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新修订的《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的宣传力度。集中开展老年服务和产品质量提升行动,组织专项监督抽查、执法打假活动,解决一批老年人反映强烈的质量问题。严厉打击侵犯老年人权益的电信网络诈骗、金融诈骗、“以房养老”诈骗和保健品购物诈骗等犯罪活动。开展老年人防诈骗专项宣传活动。充分发挥“老年维权示范岗”和“老年优待服务窗口”作用,开展老年人法治宣传教育、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志愿者活动,使老年人切实享受到优待优惠服务。
    组织开展岗位敬老活动。组织基层涉老部门、为老服务组织、公共服务窗口单位集中开展岗位敬老活动,围绕为老服务职能和岗位职责,推行文明服务、诚信服务、优质服务,提升为老服务效果。广泛开展为老服务技能竞赛、敬老标兵评选等活动,号召个人立足岗位,践行优待、优先、优惠理念,提高为老服务技能,创新为老服务方式方法,为老年人提供热情周到的服务。“敬老文明号”先进单位和创建单位要集中开展“敬老服务月”活动,进一步提升服务标准,拓宽服务内容,完善服务制度;
    大力开展老年人经验传承活动。各地、各部门要以“敬老月”为契机,组织年轻人学习老有所为优秀事迹,传承离退休老干部、老同志的优良品德和优秀传统。组织开展老有所为大型宣传活动,播出“老有所为”特别节目,高频宣传改革开放40年来我省老年人对社会发展做出的贡献,集中展示一批老年人对年轻人“传帮带”的事迹,讲好老年人正能量故事。组织“老有所为”人物巡讲和交流联欢等活动,开展好“银龄行动”,为老年人参与社会和传递经验搭建平台、创造条件。广泛开展老少携手、各方参与的文化体育活动,展现老年人热爱生活、蓬勃向上的精神风貌。
    省老龄办要求,在活动期间,全省各地、各部门要精心组织,加强指导。今年“敬老月”活动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的重要举措,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协调,共同组织好“敬老月”活动。要围绕今年“敬老月”主题和活动内容,精心策划系列主题活动,制定下发“敬老月”活动方案。要适时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把工作落到实处;要深入基层,注重实效。各地、各部门要紧密结合实际情况,围绕今年主题,突出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和新时代敬老爱老特色,重点引导全社会增强接纳、尊重、帮助老年人的关爱意识和老年人自尊、自立、自强的自爱意识。各级老龄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要充分发挥职能部门优势,以老年人需求为导向,既切实解决老年人养老的实际困难,也要为老年人参与社会、发挥作用提供帮助,让老年人切实感受到全社会的重视、关怀和温暖。要加强宣传,推广典型。各地、各部门要紧密结合今年的活动主题,制定宣传工作方案,抓好组织实施。要充分发挥主流媒体、老龄媒体和新兴媒体的作用,开设“敬老月”活动专题、专栏、专版,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掀起宣传高潮,持续保持热度,在全社会形成浓厚的“老年节”节日氛围和敬老爱老社会氛围。各地老龄办要及时掌握当地“敬老月”活动进展情况,及时给予指导。对“敬老月”活动中的典型经验和做法要大力宣传,及时总结上报。省老龄办将通过《山西老龄》、山西省老龄网和《生活晨报》等反映各地“敬老月”活动工作动态、典型经验。
    今年“敬老月”活动时间为10月1日至31日,各市、省直机关老龄办于11月10日前,要将本地区本部门“敬老月”活动开展情况报送省老龄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