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8年09月13日] -- 生活晨报 -- 版次:[A13]

女子索要社保补贴发现上班7年“上错”公司

  武汉汉口一位单亲妈妈陈女士,在一家影楼上班7年,当她向影楼索要社保补贴时,才发现自己没有到合同中的影楼上班,而是到同一院内的另一家影楼上班。近日,来自武汉江岸区法律援助中心的消息说,陈女士并未上错班,而是影楼“玩巧”,公益律师最终为她讨回了公道。
    42岁的陈女士是一个单亲母亲,每月3000元的工资除了要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外,还要负担儿子的生活、上学、培优等费用。
    2017年3月,陈女士向工作了7年的影楼A公司提出要求,希望A公司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然而得到的答复却是“工资中已经含有500元的社保补贴”。
    陈女士咨询律师后了解到,A公司的这种做法是违法的,严重侵害了其合法权益。
    当年5月,陈女士书面辞职之后,向武汉市江岸区法律援助中心提出法律援助申请,湖北金卫律师事务所曹红玲律师受指派免费承办此案。
    曹律师代理陈女士申请了劳动仲裁,主张社会保险损失赔偿、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
    庭审中,影楼A公司出示了一份陈女士亲笔签名,且盖有影楼B公司公章的劳动合同。
    难道上了7年的班,竟然上错了公司?曹律师仔细核对营业执照,发现两个影楼公司的经营地址、经营范围完全相同,并且经核查证实,两个公司分别由一对同胞兄弟所开,虽然是两个公司,但却共用一套人事和财务人员。
    这些证据,完全推翻了影楼A公司的说辞。10天后,劳动仲裁委员会支持了陈女士的诉讼请求。后来,影楼A公司的总经理毕某(化姓)表示,此事是影楼人事部门负责人“玩巧”所致,并非影楼真实意图,愿意按仲裁结果赔偿陈女士。
    经过调解,影楼A公司支付了她社保赔偿金、经济补偿金等共计5.6万元。
  据《楚天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