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8年08月09日] -- 生活晨报 -- 版次:[A11]
将未成年孩子独自扔在家中远走打工

贵州一父亲犯遗弃罪获刑

  近日,贵州省毕节市检察院向媒体通报,2017年以来,毕节市检察机关共受理审查逮捕遗弃未成年人案件4件,批准逮捕4人,并依法提起诉讼。4名父亲因遗弃未成年子女被法院作了有罪判决。
    2017年5月初,毕节市七星关区阴底乡治中村十二组村民陈某某在其妻钱某某外出务工后,未与其妻商量,也未将生活不能自理的4个未成年孩子委托他人照管,将家中粮食变卖,低保款全部取出后外出务工。
    外出务工期间,陈某某未给4个孩子提供生活来源,导致4名孩子生活陷入困境,政府工作人员、教师及公安民警多次电话、短信联系陈某某回来照顾其4个孩子,但陈某某仍然拒绝回家履行其监护责任。
    2017年6月16日,毕节市公安局七星关分局对陈某某立案侦查,6月27日在江苏省常州市将其抓获。
    审查逮捕期间,陈某某之妻履行监护责任后,检察机关批准逮捕了陈某某。9月29日,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检察院向七星关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开庭时,被告人当庭认罪认错,并表示要承担监护责任。七星关区人民法院以陈某某犯遗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
    此外,毕节市七星关区燕子口镇小堡子村龙滩组村民曹某;黔西县素朴镇棉花村岩鹰二组村民李某;黔西县金兰镇农山村银山二组村民刘某等3人,也因遗弃未成年子女,当地镇村干部及工作人员多次劝其回来照顾孩子,仍不履行其监护责任,被检察机关依法批准逮捕,提起公诉,3人均被法院作有罪判决。3人因犯遗弃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或缓刑。 据《毕节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