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8年07月10日] -- 生活晨报 -- 版次:[A6]
祁县法院

失信名单灵活用事半功倍显神威

  晨报讯(通讯员 王笠之)近日,祁县法院执行警务局第一中队执结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执行人邢某在执行干警的帮助下成功追回欠款,并激动地说:“太感谢你们了,多亏你们灵活执法,我才这么快讨回欠款。”
    据了解,这起民间借贷纠纷案立案后,执行干警多次寻找被执行人卢某,却因卢某系浙江平阳县人,在祁县承揽建筑工程,无固定住所,一时间难以找到,而导致执行面临困局。于是,执行干警通过网络查控系统查询,了解到被执行人卢某名下并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执行人邢某系太谷县人,亦不能提供被执行人卢某可供执行的财产。
    为维护执行人邢某的合法权益,确保案件继续执行,执行干警在征得执行人邢某的同意后,灵活作出了一个执行方案,将该案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并将被执行人卢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案件终本结案两天后,该院中队接到了被执行人卢某打来的电话,称其在买机票时被拒,原因是自己被纳入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卢某称其愿意马上交纳全部执行款及利息共计228000元。同日下午,执行款全部到账。
    此案看似是一桩普通的民事执行案件,但在顺利执结的背后,却折射出了现代执行工作信息化、网络化的优越性。在被执行人一时下落不明、无财产可供执行时,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像一张大网撒向被执行人生活的每个角落,使失信被执行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有效运用,大大降低了执行工作的成本,提高了执行工作的效率,达到了事半功倍的效果。执行信息化的成熟运用为打响“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这场攻坚战吹响了胜利的号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