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8年05月31日] -- 生活晨报 -- 版次:[A11]
在微信群里侮辱家长和孩子

她被罚款200元

  5月26日,记者从四川蓬安县公安局东城派出所工作人员处证实,因在微信群侮辱另一名家长及女儿,家长张越(化名)的行为构成侮辱他人,被警方处于罚款200元的处罚。
    上述事件因一起教师体罚学生事件引发。
    2017年12月4日,网络流传的视频显示,蓬安县实验小学教师姚某用戒尺打学生。之后,蓬安县教育局对姚某做出处理,给予姚某行政记过处分,并从县城调至乡下一所小学任教,5年内不得评聘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
    处罚结果公布后,12月15日,网上流传的一篇文章称,对姚某的处罚过重,部分家长写联名信要求姚某继续担任原职。
    家长刘燕(化名)说,她的女儿曾被姚某体罚,看到上述文章后,她写了一篇文章,对上述文章进行反驳。
    刘燕在反驳文章中称,事发后,姚某和部分家长逼学生家长做假证。随后,刘燕把反驳文章转发至“艺炫舞蹈学校蓬安校区”的微信群。
    刘燕表示,因文章有家长张越与教师姚某的聊天截图,这引起了张越的不满。刘燕提供的聊天截图显示,张越称,“尺子是家长在过教师节主动送给姚老师的礼物,也主动让老师管教送尺子的娃儿的”“姚老师一定记住你是打在桌子和板凳上”。
    刘燕称,张越看到上述文章及聊天截图后,便在群内用“疯子”“舍娃儿”等词语对她及其女儿辱骂。2018年3月10日,刘燕向蓬安县公安局报案,指控张越侮辱她和女儿,捏造事实。
    记者从蓬安县公安局东城派出所工作人员处证实,5月10日,警方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调查认定张越的行为已构成侮辱他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的规定,处以张越200元罚款。
    上述工作人员表示,刘燕对该处罚决定不满意,已提出行政复议。据澎湃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