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8年05月28日] -- 生活晨报 -- 版次:[A8]

城镇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如果要报销住院超30天需先出院再住院吗?

  5月25日,太原市83岁的刘焕荣向生活晨报咨询:“听说有职工医保的人住院最长不能超过30天,超过了得先办出院再办住院,这到底是不是真的?”为了让刘焕荣安心治疗,记者咨询了山西省人社厅医疗保险处。
    5月24日,正在住院调理身体的刘焕荣被诊断患重病,需继续住院治疗。听闻此信息,刘焕荣想到,曾听好几位邻居说,用城镇职工医保住院,最多只能住30天,超过30天就得先办出院手续再重新办理住院手续。而且,住院消费的上限是两万元,超过部分不能报销。
    刘焕荣的儿女都有过类似经验,但是住院时间都在一个月之内,消费额度也都在两万元之内,没碰到过此类情况,所以也不明白其中真假。“现在,我已经在医院住了半个月了。再住半个月,我是不是就得办理出院了?”刘焕荣咨询记者。一想到超过两万元医保不报销了可能会花很多钱,她就更不想继续住院了。
    解答:医保政策从未规定参保人员的住院天数
    就刘焕荣提出的问题,省人社厅医疗保险处工作人员冯凯解答:
    目前的医保政策从未规定参保人员的住院天数。是否出院,应根据患者的具体病情及是否达到了出院标准和医院能否提供相应的医疗服务来决定。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达不到出院标准的病人出院。
    医保政策也从未规定每一位参保人员住院费用限额,只要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政策的医疗费用都可以按规定报销。医疗机构以超过医保限额为由单独收取参保人医疗费用是损害参保人利益的严重行为。参保人可以向医保机构和医疗管理部门反映。
    此外,碰到此类疑问,患者可直接向所在医疗机构的医保科室咨询。晨报记者乔静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