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8年04月23日] -- 生活晨报 -- 版次:[A1]

除了立遗嘱办理意定监护也是财产、人身安全保护方式

  如果你突发意外,变成了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需要有人替你做主,怎么办?如果你生病昏迷,子女对你的治疗方案不统一,怎么办……随着社会老龄化程度的加深,对老年人来说,除立遗嘱外,办理意定监护也是一种新的未雨绸缪式的财产、人身安全保护方式。
    2015年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在我国首次确定了老年“意定监护”制度;2017年10月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进一步将意定监护制度的适用人群扩大至所有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
  怕丧失意志后没人做主老人想办理意定监护
    4月19日上午,记者在太原市城南公证处遇到了76岁的白翠芳,她是专程跑来咨询意定监护相关事宜的。
    3个月前,白翠芳老邻居家50岁的儿子建业遭遇了一场车祸,伤势严重。经过抢救后,建业的命是保住了,可他已经完全丧失了民事行为能力,不能说话、不能行动、不能表达,只能终日躺在病床上。
    得到这个消息后,白翠芳去医院看望建业。建业的妻子问他:“你还认识阿姨吗?认识就眨眨眼睛。”但建业完全没有反映。“我看得出来,他躺在病床上很痛苦。”白翠芳说。有时,建业会流泪,但家人也不知道他心里想什么,也无能为力。最让他的家人纠结的是,不知道该选择怎样的治疗方案。“建业是个很有主意的人,如今什么主意都拿不了,他肯定特别沮丧。”白翠芳说。在病房里,建业学法律的爱人总为去年没有坚持让建业办理意定监护而后悔。
    如今,单位有些事还需要建业签字决定,但却没人能帮得上忙。
    建业妻子的话,让白翠芳陷入了思考。白翠芳如今已经76岁,说不定哪一天,她也会如建业一般,只能躺在病床上。到时候,谁来为自己做主?为此,白翠芳特意让孩子帮忙查看了网上的相关资料,但她还是有些地方看不懂,便来到太原市城南公证处咨询。
  多子女老人尤需签订意定监护
    意定监护,就是你需要确定一个能替你做决定的人,当你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后,他有权替你对你的人身和财产做出决定。这意味着,你将人身和财产全部托付给了他。
    太原市城南公证处的工作人员柴兆亮说:“这有点像找对象,他必须是值得你托付终身的人。”在丧失掉民事行为能力之前,老年人就可提前意定自己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后的监护人。这个人可以是你的子女、亲戚、朋友,也可以是社区、工作单位、养老组织等。监护人在老年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履行监护职责。
    柴兆亮提醒:“选择意定监护人时要谨慎,将需要做决定的相关事项都约定清楚,并签订意定监护协议。为了防止以后发生纠纷,最好到公证处进行公证。”《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老年人,可以在近亲属或者其他与自己关系密切、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的个人、组织中协商确定自己的监护人。在2017年10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三十三条规定中,则将这种监护由老年人扩大至所有成年人。
    柴兆亮介绍,有多个子女的老人,尤其是个别子女离得比较远的;平时身体状况不太好,容易突发疾病或患有慢性疾病,疾病突发时需要有人拍板治疗方案的老人尤需提前签订意定监护。
  意定监护人不等于法定继承人
  “意定监护更多的是义务,而不是权利,一定要建立在双方当事人自愿的基础上。”柴兆亮告诉白翠芳。
    意定监护的设立体现了我国尊重个人自由意志和自主权利的立法趋势。在履行意定监护时,监护人应当最大程度地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保障并协助被监护人实施与其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如果被监护人有一定能力尚可以独立处理一定事务,应由被监护人处理,监护人不得干涉。
    意定监护人在被监护人丧失意识后,可以代表其签署重要文件或者处理其个人财产,但是绝不等于直接继承了被监护人的遗产,监护人不等同于法定继承人。因为,意定监护协议和遗嘱完全不同,它并不涉及老人去世后的财产。如果被监护人想将遗产留给意定监护人,可通过遗嘱的方式来实现。
  晨报记者乔静涛实习记者宋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