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8年03月13日] -- 生活晨报 -- 版次:[A11]

收到刑事自诉状“老赖”主动履行责任

  晨报讯近日,万荣法院通过刑事自诉程序成功调解一起四年未结执行案件。
    申请执行人山西省佳维建材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冯某某、黄某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于2014年立案执行,被执行人冯某某系公安干警。在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通过冻结被执行人工资、查封房屋、司法拘留等方式执行回部分案款,但被执行人冯某某长期躲避执行、转移财产造成案件难以解决。
    2017年12月,申请执行人通过刑事自诉程序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起诉被执行人冯某某,万荣法院立案后依法向其送达刑事自诉状。
    在收到刑事自诉状后,冯某某立即表示愿意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主动与申请执行人联系,最后双方在法院的主持下达成和解协议。
    目前,冯某某已按和解协议如期履行8万元。
    为加大拒执打击力度,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和法律的尊严,万荣法院经过认真研究,于2017年10月出台了《“基本解决执行难”推进办法(二)》,形成了“拒执罪”自诉制度。刑事审判与执行攻坚的无缝对接,增强了执行威慑力,提高了执行效率,在2018年,万荣法院将大规模开展“拒执罪”自诉审判活动。“拒执罪”自诉程序的开展,必将有力助推破解“执行难”。 (万荣法院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