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8年03月06日] -- 生活晨报 -- 版次:[A11]

老赖“躲猫猫”被法院揪出来

  晨报讯王某与焦某借款纠纷一案经晋城市城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判令焦某返还王某借款本金95万元及相应利息。因被执行人焦某故意逃避人民法院调查、传询,规避人民法院的执行措施,案件一直未有实质进展。为了切实维护申请人的合法债权,晋城中院依法裁定将该案提级执行。
    提级执行后,执行人员多方调查,获取了被执行人焦某的隐秘手机号码,先后电话通知其领取执行文书,履行法律程序,并到其租住的商品楼实地查找,但焦某均拒不到场,并拖延、躲避,谎报位置,与执行干警玩起了“躲猫猫”。
    近日,得到被执行人焦某的线索后,快执小组十分钟赶到现场。不料,两名执行干警到达后,发现只有焦某的司机一人在场。执行人员作简单询问后准备返回时,不经意间发现办公桌上居然有三部手机,这明显与常理不符。
    执行人员初步断定被执行人焦某仍在该楼里,只是藏匿于某处,故技重施,与执行人员玩起了现场版的“躲猫猫”。
    两名执行人员立即向执行指挥中心汇报,请求支援。局领导分析情况后,立即决定请示院领导签发搜查令,增派执行警务大队“瓮中捉鳖”。
    历时20分钟,搜查结束,终于在该楼三层找到被执行人焦某,并搜出其随身携带的现金5000元。
    执行人员在搜查结束后,将其带至晋城中院,准备对其实施司法拘留。焦某被带至法院后,自知理亏无措,又无当场履行的能力,极力与申请人王某商谈和解。
    申请人王某鉴于与焦某曾有朋友情谊,最终与其达成和解协议后,向人民法院申请对焦某不予司法拘留。 (晋城中院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