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8年01月18日] -- 生活晨报 -- 版次:[A6]

社会优待工作为老年人增福祉

  ■晨报记者张娜采写《实施办法》施行过程中,我省各级老龄办始终将老年人优待工作作为重点内容之一。一年来,全省各地以推进老年优待政策落实为抓手,为老年人谋取实实在在的福利。
  就医就走“绿色通道”
    在忻州市人民医院,老年人绿色通道尤为显眼,老年人经此通道可享受便利、快捷的医疗服务。据了解,忻州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均建立了老年人就诊绿色通道、老年人服务窗口,设置老年人服务标示。60周岁以上老年人在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享受优先就诊、化验、检查、交费、取药、住院等政策。免收65周岁以上老年人普通门诊挂号费。《实施办法》施行一年来,全省各市纷纷开展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已设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近千个,为65岁以上老年人提供健康管理服务,健康管理率达73.1%。
    在太原市,65周岁及以上、在社区居住半年以上的老年人,无论户籍和非户籍人口,每年都能在居住地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享受一次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
    临汾市开展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3.8万余名65周岁以上老年人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免费的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覆盖率达40%;到2016年,65周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79%,健康教育普及率超40%。
    阳泉、朔州、忻州、运城的基层医疗卫生机分别为辖区内65周岁以上常住老年人免费建立健康档案,每年至少提供一次免费体检和健康指导,开展健康管理服务。
  乘坐公交免费无忧
    在我省,免费乘车是65周岁以上老年人享受的最基本优待项目之一。《实施办法》的施行,给老龄优待政策提供了法律支持。各地纷纷执行将免费进入旅游景区、免费乘坐市内公共汽(电)车和市内轨道交通的年龄起点从70周岁降低至65周岁的规定,受益群体显著增多。“我今年刚好65岁,可以免费坐公交车了。”在晋城市采访时,记者在街头遇到等公交的张大爷,“这要放在以前,我还得再过5年才能免费坐公交呢。”从2017年1月1日起,晋城市就率先行动,积极为65周岁以上老年人免费办理“敬老IC卡”,并累计办理5万余个。另外,免费进入旅游景点的老年优待政策项目在晋城市也得到了很好的落实。
    为推进各项老年优待政策落地,阳泉市老龄办积极与交通、卫计委、旅游等部门沟通协调,目前,阳泉市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可享受免费乘坐市内除901路(专线快客)、游2路等以外的公交车,免费游览阳泉市所有旅游景区。
    截至目前,我省已有9个地市将老年优待项目基本落实到位,分别为太原、阳泉、长治、晋城、朔州、忻州、吕梁、晋中、运城。大同对于老年人旅游优待已经落实到位。
  权属登记真实意愿优先办理
  “大爷,把房子过户给您儿子,是您的真实意愿吗?”在太原市房管局,只要是老年人办理业务,工作人员总会多问一句。这其实是为了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当前,在老年人群体当中,高龄、失能、痴呆症老年群体不断增加,有的存在智力障碍,有的由于身体原因,不能亲自处理相关事宜。因此,实际中常出现子女或者其他亲属违背老年人意愿,擅自处理老年人房屋所有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知识产权等的权属转移和变更登记,侵害了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实施办法》施行后,老年人的权属登记得到了进一步的保障。我省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在办理老年人的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时,均核实是否为老年人的真实意愿。在实际办理时通过简化程序、缩短办理时限等多种方式为老年人提供方便。
  ■涉及条款
    第三十六条 老年人享受下列优待:
    (一)进入本省国有及国有控股的旅游景区免头道门票,进入其他旅游景区享受头道门票半价优惠;
    (二)免费进入公园、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美术馆、科技馆、纪念馆、纪念性陵园等公共文化设施;
    (三)优先购买车票、船票、飞机票,优先托运行李、物品;
    (四)在各类医疗机构优先就诊、化验、检查、交费、取药、住院;
    (五)免除乡村公益事业的劳务和出资义务;
    (六)免费使用公共厕所;
    (七)其他优待事项。
    第三十七条 六十五周岁以上老年人享受下列优待:
    (一)免费进入旅游景区;
    (二)免收普通门诊挂号费;
    (三)免费乘坐市内公共汽(电)车和市内轨道交通,具体办法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制定。
    第三十八条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当为辖区内六十五周岁以上常住老年人免费建立健康档案,每年至少提供一次免费体格检查和健康指导,开展健康管理服务。
    第四十条 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办理老年人的房屋所有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知识产权等权属转移和变更登记时,应当核实是否为老年人真实意愿,依法优先办理。■《释义》解析
    《实施办法》第五章主要是老年人在社会优待方面的权益。包括第三十六条至第四十一条。
    根据《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释义》的解析,社会优待主要涵盖:旅游、文化、交通、医疗、权属登记等方面。
    其中第三十六条为六十周岁以上老年人可享受的社会优待内容,第三十七条为六十五周岁以上老年人可享受的社会优待内容。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包括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站点、乡镇卫生院及村卫生室。
    老年人健康档案主要包括老年人基本信息,主要健康问题及卫生服务记录等,健康档案要及时更新并逐步实现计算机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