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8年01月18日] -- 生活晨报 -- 版次:[A6]

需求细分普惠优待带来更多安全感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老年群众的需求呈现出多样化的发展趋势。如何应对此现状,法律保障是第一步。
    在老年法制环境的建设中,我省对高龄、失能、空巢、贫困等老年人群进行细分,同时,对老年群体的需求也进行了细分。《实施办法》在对老年人可享受的社会优待进行规定时,本着优先满足困难群体的特殊需求,逐步发展普惠型优待制度,加强了老年人优待工作。
    法律规定提升了老龄工作者的服务水平和效率。通过《实施办法》的施行,各级老龄工作部门还充分发挥自身协调作用,推动我省的优待工作取得了显著进展,全省普遍建立了交通、医疗等方面的老龄优待项目,经过不断实践,优待水平也随之提升。此外,号召社会各界积极参与,营造出了浓厚的敬老、爱老社会氛围。
    法律规定为老年优待工作提供指导。如今,乘车免费、就医优先、旅游免门票……各职能部门在提供优待和便利时有了明确依据,更便于开展工作,更便于积极作为。优待工作一项项落实,老年人的安全感一点点增加,形成了服务部门和被服务全体之间的良好互动和沟通。
    法律支撑为老龄事业发展提速助力。优待条款的落实,对于推动老龄事业实现又好又快发展,不断满足广大老年人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让老年人共享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成果,促进和谐社会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老年人优待工作也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如各地经济发展水平不平衡而导致的老年优待政策不平衡、农村老年人优待工作发展思路滞后等,这就需要相关部门从政策层面统筹安排,要求老年人优待工作既能让所有老年人公平共享社会发展成果,又能促进代际共融、社会和谐和经济可持续发展。各县(市、区)老龄工作部门也要发挥综合协调职能,推动老年人优待项目进一步拓展、优待水平进一步提升。
    法律对于优待工作的规定,展现了“大老龄”的工作视野,体现了以老年人为本、为老年人增福祉的最终目的。接下来,各级涉老部门,还需进一步丰富完善老年优待项目,让老年人享受到更多看得见、摸得着的实惠。
  (张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