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8年01月18日] -- 生活晨报 -- 版次:[A3]

孝顺,物质和精神缺一不可

  孝老敬亲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在逐渐成为“流行”的一部分。网络上就有这样的说法——“你养我长大,我陪你变老”。不论何时,赡养老人是每位儿女应尽的责任和义务。这一点毋庸置疑。
    同时,也应看到,在经济条件越来越强大的当下,物质层面的赡养显然已不再是老年人的唯一需求;精神层面的快乐逐渐成为他们最大的憧憬。他们需要从家人、从下一代那里获得更多交流的机会,获得更多体谅、理解和肯定。
    比较悲观的是,老年群体的需求悄悄变了,而“儿女们”满足这些需求的方式整体上还在原地踏步。所谓的“孝顺”,还仅仅停留在物质保障和生活照料层面,精神赡养和陪伴几乎是可有可无的点缀品,呈现出 “只付老人生活费,不管老人喜与悲”的状况。
    “工作忙”是现状,是原因,很多情况下也是借口。有些人说 “我爸在练书法,我妈在跳广场舞”,却从没想过,老人最大的精神安慰不是“家人之外的人”可以给得了的;有些人或许可以做到常回家看看,但是“人在家、心在外”,只是抱着手机、电脑,连吃饭睡觉都不离手,老人以为他们在忙,不敢打扰;有的人对爱人和子女的生日熟记于心,唯独记不住父母的生日;有的人给自己、爱人、孩子买书、买玩具,却从未给父母增添任何精神食粮,即便连能供老人阅读的一本书、一份报纸都没有买过。
    其实,老人要得不多,只希望儿女们不止是用金钱来孝顺他们,而是可以百忙之中抽出一点时间关注他们的所思所想。哪怕只是将玩手机和电脑的时间挤出一点点来,给他们讲讲社会正在发生的变化,身边最近发生的一些新鲜事;哪怕只是根据老人的爱好订一些报刊,买几本适合他们阅读的书籍;哪怕只是在父母的生日那天,回去陪他们吃碗长寿面;哪怕只是趁假期,带父母出门欣赏一下祖国的大好河山;哪怕只是在父母生病时,不用请护工帮忙照顾,亲自在耳边说两句安慰的话……
    《实施办法》中对于精神赡养的规定,无疑是适应时代变化发展的。有了法律依据,精神赡养就不再是只停留在道德层面的倡导,而是成为人们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这对于一个群体习惯的养成至关重要。时代在变,孝顺的外延也要不断拓展。 “养”本身就包含经济无忧和精神快乐,只顾一头的结果不是 “二分之一”,而是“零”,是缺位。 (乔静涛)